武漢女子墜樓事件:狗主人被罵慘了,死者被尋釁滋事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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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期關於狗的新聞實在是太多了,先是河南“狗咬人”事件,牽出八年前舊案,狗主人王新剛被停職核查;然後武漢又出現一個“以命來控訴遛狗不拴繩”的新聞,一名36歲的女子為了“控訴”社區遛狗不拴繩的行為,不惜以命相爭。遛狗不拴繩是非常典型的不文明養犬行為,是被法律條文明令禁止的。盧女士死後,其家屬為了討個公道,以盧某被辱駡、毆打向轄區警方報案,現時該起案件已被受理。

近期關於狗的新聞實在是太多了,先是河南“狗咬人”事件,牽出八年前舊案,狗主人王新剛被停職核查;然後武漢又出現一個“以命來控訴遛狗不拴繩”的新聞,一名36歲的女子為了“控訴”社區遛狗不拴繩的行為,不惜以命相爭。

36歲女子殞命,狗主人被罵慘了

遛狗不拴繩是非常典型的不文明養犬行為,是被法律條文明令禁止的。

但法雖禁止,卻難以全面管控,在社區、公園、馬路上經常可以看到遛狗不拴繩的違法行為,每次這些狗主人都會以“我家的狗不咬人”為由,替自己詭辯,這次也不例外。

盧女士因為社區老太遛狗不拴繩被嚇到過,驅趕之後卻得罪了狗主人,被一群老太太連續兩個月的“圍追堵截、謾駡侮辱”,狗主人曾在群裏對其進行過人格侮辱,為自己遛狗不拴繩的行為詭辯

如果哪天被它(狗)親吻的,那她絕對不是人類,是我家狗的同類。

最終盧女士在投訴無果之下,留下一句遺言“我拿命來控告”之後,從32樓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事件發生後,社區居民自發悼念盧女士,網友們也在網上對那些辱駡、毆打過盧女士的狗主人進行譴責、謾駡,要求嚴懲涉事老太太、嚴厲追責遛狗不拴繩的狗主人。

一時之間所有矛頭全都指向了狗主人。

辱駡者家屬稱,對此不做解釋,等待警方調查。

遛狗不拴繩,違法在先,不思己過也就罷了,反而對他人進行侮辱謾駡、甚至毆打;從道德層面來講,狗主人已經違背了社會公德和道義良知,其品質低劣、德行低下,讓人不齒。

從法律層面來講,遛狗不拴繩首先已經違反了自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對其進行追責;毆打、謾駡、侮辱他人,可能涉嫌侮辱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人性來講,狗主人把人比作狗,把被狗咬傷的人比作狗的同類,這種言論有悖人倫、泯滅人性,甚至可以這樣認為,在這位狗主人眼裡,她的狗命是不是比人更金貴?

一句不做解釋就可以躲開悠悠眾口嗎?一句不做解釋就可以躲開公理正義嗎?一句不做解釋就可以躲開人性良知嗎?

當然不能,36歲的年輕生命不應該這麼不值錢,她的離去應該喚醒一些裝睡的的人,應該讓這個社會對不文明養犬行為予以重視,不能再有因“狗”而引發的悲劇了。

警方受理案件,尋釁滋事應該如何處罰?

盧女士死後,其家屬為了討個公道,以盧某被辱駡、毆打向轄區警方報案,現時該起案件已被受理。

咱們假設一下,如果尋釁滋事罪成立,涉事者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毫無疑問,如果最終調查結果顯示盧女士的死與被侮辱、毆打、謾駡、人身攻擊有關聯,那麼這群老太太和發佈過侮辱言論的人一個都跑不了,會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追責,很有可能狗主人會為此負法律責任。

前有河南“狗咬人”,一件小事捂到“炸”,今有武漢剛烈女,為求公平墜樓亡……

一起起事件值得人們警醒了,狗咬人、狗傷人、遛狗不拴繩、遛狗不戴嘴罩等不文明遛狗行為必須得到重視;這不歸我管、那事管不了、你去法院起訴吧……相互推諉踢皮球,這種行為不應該再存在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不正是法治社會所尋求的公平公正嗎?

标签: 武漢 墜樓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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