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天門市八届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五次會議,任命曾志軍衕誌為天門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並决定由其為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天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名單
(2021年11月23日天門市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
曾志軍為天門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天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曾志軍衕誌
為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决定
(2021年11月23日天門市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天門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市八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决定:
曾志軍衕誌為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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