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3日),最高檢網站發佈消息: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對北京市教委原副主任張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11月1日,張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張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權幫助他人違規在“新秀教師”評選、教學評優等工作中獲取榮譽;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教師入職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錢款。
在教育系統,張洋有豐富的任職經歷。他從北京市第十二中學教師做起,先後擔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學第一分校副校長、豐台區教委人事科科長、豐台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豐台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豐台區教委主任等職。2020年1月,張洋升任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但只過了一年多,他就在今年4月7日被查。
張洋的腐敗問題教訓極其深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專門發文評論此案:“在持續的高壓態勢下,腐敗分子已無處可藏,消除僥倖心理、主動投案是唯一正確出路和明智選擇。”
北京市紀委也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推動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和監督制約機制,把監督有效融入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促進完善治理格局、切實提高治理效能。
搞好制度建設的同時,紀檢部門持續“打虎拍蠅”,教育系統的反腐力度也越來越大。近年來,多名教育管理部門的腐敗官員被查處,還有一些高校裏的問題幹部也被處理。
與張洋的問題類似,2019年8月21日,重慶市委教育工委原書記、市教委原主任趙為糧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趙為糧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搞權錢、權色、錢色交易;生活上腐化奢靡,貪圖享樂。
往近處看,2021年11月19日,原湖南廣播電視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彭元被開除黨籍。經查,彭元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在教師、職工招聘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並從中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利慾薰心,甘於被不法商人“圍獵”,把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當成謀利斂財的工具,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教育系統理應是一方淨土,教育首長部門與學校的領導幹部還當恪盡職守,積極為國家教育事業貢獻力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誰敢動腐敗的歪心思,這些落馬幹部就是前車之鑒。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檢網站
來源:中國青年報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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