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日喀則該路段對小型車輛開放並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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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涉嫌違法上高速行駛、超速行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等擾亂交通秩序和涉嫌違法上路、破壞交通設施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請廣大司乘人員積極配合,嚴格遵守本公告內容,自覺服從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指揮管理。

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準予

雅安至葉城國家高速公路

拉薩至日喀則機場

(控制性工程)大竹卡

至日喀則機場快速路段

(G4218為K2067+946.577至K2102+818.288)

自2021年11月22日9:00時

對小型車輛開放並試運行管理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該路段全長34.868公里(大竹卡至日喀則機場快速路),試運行期間由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時、最低限速70公里/小時的高速公路通行標準實行交通管理。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試運行期間,嚴格禁止黃牌客車、黃牌貨車、新能源大中型貨車、機車、電動三(四)輪車和行人、非機動車、耕耘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時速低於70公里/小時的機動車上高速通行。對涉嫌違法上高速行駛、超速行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等擾亂交通秩序和涉嫌違法上路、破壞交通設施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

三、試運行結束後,自治區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社會反映、速度檢測、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安防設施運行情况進行評估,對禁行車輛、限制速度再作調整優化。

請廣大司乘人員積極配合,嚴格遵守本公告內容,自覺服從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指揮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

2021年11月21日

主編:高斌

編審:何勝科格桑德吉

編輯:何金龍

來源:西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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