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以命相抗”遛狗不拴繩,需要一個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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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據封面新聞報導,11月19日,武漢36歲的女子盧孝林墜樓第七天,社區上百名業主自發在草地上鋪滿鮮花悼念。業主們前來悼念的同時,以此表達對社區裏狗擾民問題的不滿。據悉,盧孝林出事前多次在業主群反映,因被寵物狗追逐與幾名狗主人口角,之後衝突衝突兩個多月,曾被對方圍堵辱駡棍打,她曾購買打狗棍反擊,並留言要“以命相抗”。盧孝林的離開,留下的不應該是一串串問號,而應是一個個答案。

據封面新聞報導,11月19日,武漢36歲的女子盧孝林墜樓第七天,社區上百名業主自發在草地上鋪滿鮮花悼念。業主們前來悼念的同時,以此表達對社區裏狗擾民問題的不滿。

據悉,盧孝林出事前多次在業主群反映,因被寵物狗追逐與幾名狗主人口角,之後衝突衝突兩個多月,曾被對方圍堵辱駡棍打,她曾購買打狗棍反擊,並留言要“以命相抗”。

盧孝林出事前一天在業主群留言

因遛狗不拴繩所引發的衝突,發生過太多,近期安陽“狗咬人”事件就鬧得沸沸揚揚。但是直接發展到當事一方“以命相抗”的地步,在駭人聽聞的同時,也促人反思。

事實上,關於遛狗必須拴繩的問題,早已經討論了很多年。前些年,各地基本上都陸陸續續製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今年5月1日,新修訂並正式實施的《動物防疫法》更是明確,組織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只出戶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

具體到武漢,《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在2019年就新增了狗患治理規定,明確業主、物業使用人攜犬只出戶的,應當為犬只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由成年人牽引。類似的規定,在《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中也很明確。

可以說,“遛狗必須拴繩,拴繩才能遛狗”,早就應該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樣,不僅成為法律法規層面的基本標準,也成為養狗居民的生活常識和文明素養。但是很遺憾,現實中我們依然會經常看到不少“野遛”,即使對他人造成了驚擾甚至傷害,依然我行我素。

那麼,對於這部分人群,該怎麼辦?其實也早已有了答案。比如,《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違規者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收犬只等;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還將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但這次,報導呈現給我們的情况卻是,遛狗不拴繩和擾民的問題,在這個社區積弊已久,一些社區居民為了避狗甚至“繞道走”,這就令人哭笑不得了:何以破壞秩序、違反規定的人肆無忌憚,受到干擾和傷害的人避之不及?這或許說明,那些規定並沒有嚴格落實,相應的處罰和治理並沒有執行到位。

現時,盧孝林家屬已經報案,在警方給出調查結論前,尚不能斷言女子的死都是因為“遛狗衝突”,或者說百分百與其關聯。但是這麼多居民用自己的獻花行動、群聊天截圖的“證據”、口耳相傳的評議,至少告訴了我們壓死駱駝的其中一根稻草,那些事件發展的紋路令人唏噓,也讓人憤懣。

這個社區的“遛狗不栓繩”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發生衝突和糾紛也不是一起兩起了,一直都得不到解决,到底卡在哪裡?出現了哪些不足和漏洞?物業和其他管理者有沒有處理到位?僅僅是囿於一些遛狗者的貭素太過低下嗎?

盧孝林的離開,留下的不應該是一串串問號,而應是一個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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