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6月1日《北京市禁烟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公共場合禁止吸烟,違者將會被有關部門處以罰款的處罰。但是仍會有人違反規定,私自在一些公共場合吸烟,這就容易引發他人的不滿,甚至引發衝突。
2021年2月23日晚上8點,在東城區某居民樓內,警察接到一名男子報警,說自己被人用鐵棍打傷了頭部,而打人者正是住在他樓上的鄰居。
打人的男子姓魏,見到警察時他說自己實在是逼不得已所以才出手傷人,原因是鄰居徐某在樓道裏抽烟。
隨後,警察將魏某帶回到派出所進行處理。
原來事發當天,魏某回家路過樓道時發現徐某正在那裡抽烟,烟味極大,擔心影響到在家的孩子一時衝動,便抄起了附近的一根鐵棍朝徐某砸了過去。
就在魏某打傷徐某的同時,徐某的岳父上前進行勸阻,沒想到也遭到了魏某的毆打。
2021年4月11日,魏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
魏某,今年39歲,身陷囹圄的他對自己的魯莽行為後悔不已。
東城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魏某手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6月28日,東城檢察院以魏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向東城法院提起公訴,建議判處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十個月。2021年7月13日,東城法院採納了東城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一審作出判决,被告人魏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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