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共青團
海南青年官方平臺
不久前
的消息引發關注
近日
又有博主在網絡發聲維權
和阿公合影被造謠
19日
一名叫“飛哥在東莞”的行銷號
在某平臺發文
消息在網上快速擴散後
有網友發現
照片系幾年前一女生和阿公拍的照片
21日淩晨,博主回應被造謠一事
她表示,前幾年為滿足阿公的心願
她於2018年12月29日發帖
曬出自己和阿公去上海遊玩的照片
博主表示自己非常崩潰
謠言對其生活已經造成困擾
她已聯系律師要嚴肅追責,正收集證據
網友看完也表示:
支持維權!
律師建議:要及時固定侵權證據
據報導,該行銷號現時已改名
記者瀏覽他的帖子發現
帳號經常發佈類似博眼球的消息
截至目前
這一帳號還未就此事進行回應或道歉
另據極目新聞報導,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此前曾代理過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她認為,如果博主所說屬實,“飛哥在東莞”的行為肯定構成民事侵權,從人格權角度,嚴重侵犯了當事博主的名譽權,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網絡侵權訴訟,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權內容,向受害人道歉並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至於是否構成誹謗罪,則要看誹謗行為是否能達到情節嚴重的構罪標準,難度相對會比較大。但受害人可以報警,要求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鄭晶晶律師建議,不管是哪種情形,首先要及時固定侵權證據,對互聯網平臺的侵權行為,可以通過司法區塊鏈存證平臺等新型管道及時保存證據,為後續維權追責掃除障礙。
來源丨中國青年報、都市快報、極目新聞、廣州日報
編輯丨小捷校審丨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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