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崩潰!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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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另據極目新聞報導,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此前曾代理過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但受害人可以報警,要求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鄭晶晶律師建議,不管是哪種情形,首先要及時固定侵權證據,對互聯網平臺的侵權行為,可以通過司法區塊鏈存證平臺等新型管道及時保存證據,為後續維權追責掃除障礙。

海南共青團

海南青年官方平臺

不久前

的消息引發關注

近日

又有博主在網絡發聲維權

和阿公合影被造謠

19日

一名叫“飛哥在東莞”的行銷號

在某平臺發文

消息在網上快速擴散後

有網友發現

照片系幾年前一女生和阿公拍的照片

21日淩晨,博主回應被造謠一事

她表示,前幾年為滿足阿公的心願

她於2018年12月29日發帖

曬出自己和阿公去上海遊玩的照片

博主表示自己非常崩潰

謠言對其生活已經造成困擾

她已聯系律師要嚴肅追責正收集證據

網友看完也表示:

支持維權!

律師建議:要及時固定侵權證據

據報導,該行銷號現時已改名

記者瀏覽他的帖子發現

帳號經常發佈類似博眼球的消息

截至目前

這一帳號還未就此事進行回應或道歉

另據極目新聞報導,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此前曾代理過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她認為,如果博主所說屬實,“飛哥在東莞”的行為肯定構成民事侵權,從人格權角度,嚴重侵犯了當事博主的名譽權,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網絡侵權訴訟,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權內容,向受害人道歉並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至於是否構成誹謗罪,則要看誹謗行為是否能達到情節嚴重的構罪標準,難度相對會比較大。但受害人可以報警,要求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鄭晶晶律師建議,不管是哪種情形,首先要及時固定侵權證據,對互聯網平臺的侵權行為,可以通過司法區塊鏈存證平臺等新型管道及時保存證據,為後續維權追責掃除障礙。

來源丨中國青年報、都市快報、極目新聞、廣州日報

編輯丨小捷校審丨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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