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漢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在轄區各路口共設定7個頭盔整治點,持續嚴查騎乘摩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
你讓我“戴”頭盔
那我就“帶”上它
那麼重點來了
戴≠帶
這個真不一樣
您知道嗎?
我們“偶遇”街頭
你或許想說
雙十一搶購的頭盔
正在路上…
交警蜀黍想說
“保命盔”可以遲到
生命卻只有一次
堅決做到
沒有頭盔絕不騎行
說到這裡
先和警詧蜀黍一起算個賬
不戴頭盔帳單事故成本合計
1.違法處罰
機車不戴頭盔罰款50元
電動車不戴頭盔罰款20元
2.經濟損失
車輛損壞維修費
醫療費用
3.時間損失
配合事故調查的時間
康復時間
4.生命損失
未佩戴頭盔導致的交通事故,嚴重時會造成人員傷亡。
市面上的頭盔價格在20-200元不等。建議大家可選擇質量較好的CCC頭盔,以達到更高級別的安全保護作用。
一頂頭盔戴頭盔,你只需要付出<200
而不戴頭盔
你要付出的卻遠遠不止200
漢中交警再次提醒您:
廣大摩托(電動)車駕駛人駕車出行時,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主動佩戴安全頭盔,爭當文明交通的宣導者、文宣者、踐行者和維護者,共建共用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漢中交警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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