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寧波市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實施方案》,從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籌統支、管理服務一體”的標準,全面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實施方案》要求,在制度政策統一方面,全市執行統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主要包括:
統一參保範圍,鼓勵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
統一籌資標準,全市執行統一的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全市用人單位統一按8.5%繳納職工醫保費(含0.5%的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按2%繳納,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按10%繳納;全市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最低累計繳費年限統一為二十年;統一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合併成年居民AB檔。
統一保障待遇,全市執行統一的醫保基金支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
統一支付方式,實施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統一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管理,製定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
在基金統收統支方面,實行統一基金預決算管理、基金收支管理、基金移交存放和責任分擔的管理模式。醫保基金的抗風險和調節共濟能力更强,更有利於醫保基金的長期永續運行。
在管理服務一體方面,將持續深化醫保數位化改革,完善統一的經辦管理,優化醫保服務,實現全市醫保管理服務“同城化”。
來源寧波市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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