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三只金錢豹找到沒?救援隊員透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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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4月,因違反操作規定,杭州野生動物園3只金錢豹“出逃”。11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杭州野生動物園6名負責人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獲刑。5月8日,浙江杭州,第二只金錢豹已回到杭州野生動物世界,並已蘇醒。

2021年4月,因違反操作規定,杭州野生動物園3只金錢豹“出逃”。11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杭州野生動物園6名負責人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獲刑。

一審宣判後,記者從參與搜捕的救援隊員處瞭解到,搜捕金錢豹持續一個月後,因無線索便停止了搜捕工作。

2021年4月18日下午至19日上午,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動物管理部飼養員丁某泉、韓某、王某泉先後違反操作規定,導致三只在猛獸區繁育場內的亞成體金錢豹經過未鎖門的通道並翻越繁育場圍牆出逃。

事件發生後,張某全、馬某華、張某峰等公司管理層商議,為避免公司遭受經濟及聲譽損失,决定向政府首長部門及社會公眾隱瞞該事件,並自行組織力量搜捕,於2021年4月21日晚捕獲一隻出逃金錢豹。5月7日,接到羣衆報警後,警察和林業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置後,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才承認金錢豹出逃情况,5月8日下午,出逃的第二只金錢豹被捕獲,現時仍有一直未捕獲。

5月8日,浙江杭州,第二只金錢豹已回到杭州野生動物世界,並已蘇醒。圖片來自富陽區委宣傳部

​富陽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全在明知出逃金錢豹已進入羣衆生產、生活區域,存在危及周邊居民人身安全風險的情况下,仍多次召集被告人馬某華、張某峰等人商議,决定繼續隱瞞事件。且作為全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檢查並消除園內安全隱患、存在事故隱瞞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同時,馬某華、張某峰未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並消除繁育場安全隱患、存在事故隱瞞行為,負有管理責任;韓某、丁某泉、王某泉未履行崗位安全職責,違反操作規定導致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張某全、馬某華、張某峰、韓某、丁某泉、王某泉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各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二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

對於最後一隻金錢豹的搜捕情况,也持續引發關注。

11月19日,記者從參與搜捕的救援隊員處瞭解到,5月8日第二只金錢豹被捕獲後,對第三只金錢豹的抓捕工作持續了一個月的時間,並採取了監控、誘捕、巡山等措施,但仍沒有找到金錢豹的消息。搜捕工作一個月後,停止了對第三只金錢豹的搜捕工作。

此時,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杭州野生動物園仍處於閉園狀態。(gcy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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