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21年2月5日將督察發現的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天津市,要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天津市委、市政府把抓好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迴響問題整改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作為檢驗黨政領導幹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的重要尺規,壓實政治責任,細化整改方案,建立督察工作機制,確保問題整改不折不扣、見底到位。市紀委監委立足職能職責,統籌做好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線索處置,深入調查、分清責任、嚴肅追責問責。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報經市委同意,對4個組織黨組(黨委)、65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其中局級幹部7人,處級幹部30人,科級及以下幹部2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31人,誡勉19人,責備教育等其他處理15人。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津南區大韓莊垃圾填埋場嚴重環境污染、長期敷衍整改問題
1. 2017年9月,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大韓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問題後,原市市容園林委推進大韓莊700噸滲濾液處理項目緩慢,歷時10個月才完成立項工作,全部垃圾滲濾液積存量高達26萬噸,環境風險突出。責令市城市管理委黨組、市城市管理委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檢查;給予原市市容園林委副主任霍永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巡視員王春霞誡勉處理;給予市城市管理委二級巡視員吳光亮黨內警告處分。
2. 市市容環衛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大韓莊垃圾填埋場未按環評報告批復要求處置化學污泥,直接填埋處理,未及時修補填坑出現的20餘處滲漏點,新增污染周邊環境風險。給予市市容環衛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時任黨總支書記、董事長王鐵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總支副書記、總經理王俊東黨內警告處分,時任黨總支委員、常務副總經理、生產運營部部長王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總經理、綜合業務部部長從曼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監事會主席、工會主席兼黨群部部長謝海旺誡勉處理,時任副總經理、大韓莊垃圾填埋場場長魏國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給予大韓莊垃圾填埋場副場長劉斌黨內警告處分。
3. 津南區生態環境局、八裡台鎮履行屬地監管責任不力,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掌握情况不及時,未發現大韓莊垃圾填埋場存在的問題。給予津南區生態環境局黨組通報批評、責令檢查處理;給予津南區生態環境局時任副局長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付强誡勉處理,原環境監察支隊隊長馬偉峰黨內警告處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幹部趙迎新、朱紅豔誡勉處理;給予八裡台鎮時任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田雨誡勉處理,公共管理辦公室(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環境保護工作時任負責人王偉政務警告處分。
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1名科級幹部給予責備教育處理。
二、西青區青凝侯淤泥填埋場大量淤泥長期違規處置問題
1. 2016年6月,天津北方創業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得標西青區青凝侯淤泥填埋場生態修復項目。但該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既少建生產線,又擅自改變淤泥處置工藝,並違法轉包工程,且未按合同約定對處置後淤泥用於生態修復使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對下屬單位世行貸款項目辦公室(2019年12月併入天津市綠色建築促進發展中心)採購專案、資金使用情况監督管理工作不深不細不實,對其負責的青凝侯淤泥填埋場生態修復項目存在問題失察失管。責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黨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檢查,市綠色建築促進發展中心黨委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黨委作出檢查;給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吳秉軍誡勉處理,時任黨委委員、副主任張巍責備教育處理,二級巡視員劉俊傑黨內警告處分,時任總工程師吳冬粵政務警告處分。
2. 原世行貸款項目辦公室作為服務專案採購組織,未有效監督天津北方創業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認真履行合同約定,對全過程諮詢管理組織不依約履責監管缺位,對項目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管。給予原世行貸款項目辦公室主任齊文傑(已退休)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主任曹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主任支家强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市綠色建築促進發展中心黨委書記、主任袁革忠誡勉處理,副主任閆儷、曾嚴誡勉處理,世行專案管理科時任負責人唐曉政務撤職處分、時任副科長姚曉光誡勉處理,綠色建築科助理工程師吳承堯誡勉處理。
3. 西青區生態環境局對青凝侯淤泥填埋場生態修復項目失察漏管,後期監督檢查和跟踪管理落實不力。大寺鎮長期未發現青凝侯淤泥填埋場生態修復項目車間未批先建問題,對蘆北口村堆放10萬噸渣土問題監管不到位,對群眾舉報問題核實不準確,未發現淤泥外運問題。精武鎮對處理出場後的淤泥用於林地和玉米地問題,履行屬地管理責任不到位、巡查檢查力度不够。給予西青區生態環境局時任黨組書記、局長楊晨光誡勉處理,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二級調研員徐思江黨內警告處分,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第三大隊負責人劉光潜、第二大隊幹部史春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大寺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張海波誡勉處理,時任副鎮長楊丹責備教育處理,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環境保護工作負責人王洪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綜合執法局三大隊副隊長於武强誡勉處理;給予精武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趙雪原責令檢查處理,時任副鎮長張蘭雨責備教育處理,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王軍黨內警告處分,建設管理辦公室(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李汝俊政務警告處分,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董信元誡勉處理。
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5名科級及以下幹部、村幹部給予責備教育處理。
三、東麗區供熱煤炭消費監管缺失、企業臨時編造虛假台賬應付督察問題
1. 東麗區城市管理委對企業上報燃煤數據只匯總、不稽核、不抽查,直接將各企業報告的失真數據報送市供熱辦公室和中央環保督察組,其中新立花園供熱分站還以臨時填寫、頂替簽名等手段編造虛假煤炭消費台賬,應對督察檢查。給予東麗區城市管理委黨組書記、主任袁茂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副主任李雪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三級調研員郭連傑責令檢查處理,燃氣供熱科時任負責人黃永樂黨內警告處分、時任負責人劉世利誡勉處理;給予東麗區供熱站時任黨支部書記侯學玲、時任副站長王立軍政務記過處分。
2. 東麗區發展和改革委機械照搬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等6部門2018年12月聯合印發的《天津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實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未對用煤較多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及3家區供熱站分站等用煤組織的煤炭消費情况進行監管;未認真核算相關資料,向天津帝達地熱開發有限公司下達不切實際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導致年度考核指標未完成。給予東麗區發展和改革委時任黨組書記、主任李曉霞誡勉處理,副主任邵再立黨內警告處分,社會科科長劉權欣政務記過處分。
3. 東麗區統計局既未及時發現天津帝達地熱開發有限公司漏報表格,也未認真稽核該公司填報的數據,直接將該公司能源消費量虛高數據上報,被市統計局監督發現。給予東麗區統計局時任局長任國宏、時任局長鄭國義責令檢查處理,副局長齊潔政務警告處分,時任副局長李虹誡勉處理,時任產業統計科負責人張春盛政務記過處分。
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2名科級幹部分別給予責備教育、責令檢查處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環境是關係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近年來,天津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重要訓示批示精神,以“綠色决定生死、决定未來”的鮮明態度,扎實推進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和成效。同時,通報的典型案例也暴露出有的區、組織、部門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深入、不堅決,履行政治責任不到位等問題,有關領導幹部受到嚴肅追責問責,教訓極其深刻。全市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增强“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抓好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要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監管責任、監督責任,對有責不擔當、履職不到位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綜合整改目標,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突出精准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統籌防控,加快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生共榮的現代化美麗天津。
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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