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工作專班、上線營商環境問題受理平臺、落實三個機制
讓營商環境成為海南的“金飯碗”
海南日報記者 傅人意
“我們既然能够提出‘海南自貿港請您來投訴’,就不怕大家反映問題,就有决心和能力解决問題!企業不必有顧慮,凡是遇到與營商環境相關的問題,都可以通過問題受理平臺向我們反映。”11月18日,在營商環境問題受理平臺新聞發佈會上,省政府副秘書長、海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張相國向前來海南自貿港投資興業的企業發出誠摯邀請。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明確,到2025年“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准”,到2035年“營商環境更加優化”。今年2月,我省成立了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包括56個部門,並由省委組織部從省直單位、市縣和部分企事業單位選調了111名業務骨幹充實到工作專班辦公室。6月30日起,海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上線了“營商環境問題受理平臺”。
對市場主體反映的各類營商環境問題,省委、省政府的態度是“絕不回避、接訴即辦,實事求是面對、依法依規解决”。
一個案例可見我省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决心:
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曾收到個別企業反映:農民工工資支付系統上線後需額外採購設備,農民工薪水保證金繳存標準過高,工程進度款撥付至農民工薪水專用帳戶的比例過高,新增了企業負擔。
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通過到更多企業調研,對標國家政策要求和兄弟省份經驗做法,提出了改進我省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的建議,形成了調研報告。
隨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等部門高度重視,研究起草並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實施意見》,並出臺了10個配套性檔案,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提出了很多切實可行的舉措。
比如,取消建設單位存儲薪水保證金;取消了存儲薪水保證金作為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前置條件,允許企業使用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代替現金存儲,在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同時有效解決了企業流動資金佔用問題,減輕了企業負擔。
成功給企業“做減法”的背後,源於我省建立和不斷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機制體制。
11月1日開始施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設立投訴平臺等管道受理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問題的投訴、舉報,按照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跟踪督辦的原則,依法依規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處理,能够解决的應當即時處理,暫時不能解决的,應當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按照條例規定,建立了“平臺統一受理、專人梳理研判、按責分級核辦、限時辦結迴響、定期回訪覆核、辦結歸檔銷號”的閉環工作流程,著力完善和落實三個機制:問題發現與受理機制、問題核查督辦處理機制、以點帶面解决問題長效機制。
發佈會介紹,對解决企業反映的問題,專班建立了一整套問題轉辦、督辦、核查處理機制,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省工作專班與各市縣、各成員單位,特別是與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的協同聯動。
這個聯動機制包括:按照問題的歸屬,由相關市縣或部門落實解决問題的主體責任,省工作專班全部進行跟踪督辦,對重點、複雜問題要掛牌督辦甚至直接核查處理,對涉及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問題以及涉嫌違法違紀問題轉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對於大家反映的各類問題,我們一定會用百分百的態度、百分百的决心、百分百的努力去核查、去推動、去處理,切實解決市場主體反映的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加快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和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讓海南自貿港真正成為改革開放的高地、投資創業的寶地、宜業宜居的福地!”張相國說。
(海南日報海口11月1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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