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黎歐萊雅安瓶面膜促銷風波持續登上微博熱搜,成為當下消費者關注的輿情焦點。首先讓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風波始末。
10月底,李佳琦、薇婭等多位頭部主播在直播裏帶貨了一款歐萊雅安瓶面膜,歐萊雅官方宣稱“全年最大力度”,50片面膜售價為429元,隨後慘遭“打臉”。不少消費者在11月初發現,能以接近半價的價格在歐萊雅品牌方的直播間購入同款50片面膜。
隨後,網友發現巴黎歐萊雅官博重新編輯了微博文宣,删除“全年最大力度”這幾個字,再次引發網友吐槽。
11月17日晚,李佳琦、薇婭同步發聲明,希望歐萊雅能在24小時內給出合理解決方案,否則將進行兜底補償,並表示暫停與品牌方的一切合作。
隨後,巴黎歐萊雅官方於18日淩晨2點發聲明致歉,表示將提出解決方案。
截至目前,巴黎歐萊雅官方還沒有給出具體解決方案。
消保委觀點:
丟掉誠信基石,再牢固的商業大廈也會崩塌
今年“雙十一”大促雖已落幕,“先漲後降”、“預售多花錢”、“虛假發貨”等相關負面輿情卻仍在不斷發酵。這些問題歸根到底都指向了同一個市場交易的基礎——那就是誠信。經營者丟棄了“誠”,必將失去消費者的“信”。不論是繁瑣複雜的計價套路,還是承諾預售力度最大卻不兌現,都是對品牌形象和信譽的極大消耗,即使是再牢固的商業大廈,丟掉了誠信基石都有可能會隨時崩塌。
在此,浙江省消保委勸誡廣大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大促期間多一些透明與真誠,少一點計算和套路,不要總想著用繁瑣的促銷規則給消費者添“堵”,讓消費者化身“福爾摩斯”和“小算盘”才能找到最優惠的下單管道。讓消費者“心累”和“心寒”的企業,最終也會不再被消費者所選擇和信任。
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直播購物時不要過於相信主播的口頭文宣,出於對主播的個人喜愛和信任而盲目下單,可以多平臺多管道比較價格。有時候直播購物不僅費“時”,還可能會費“錢”。
浙江省消保委也將持續關注巴黎歐萊雅面膜促銷事件。
律師觀點:
巴黎歐萊雅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和不正當競爭
1.涉嫌虛假宣傳
歐萊雅聲稱鎖定達人直播間“全年最大力度”,根據一般理解,應當是指該商品的價格在2021年度達到最低。後歐萊雅發放大額優惠券,導致消費者在品牌自己直播間的購入價遠低於達人直播間價格,涉嫌虛假宣傳。
根據《廣告法》第4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第5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2.涉嫌價格欺詐
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3條規定,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價格欺詐行為包括利用標價形式和利用價格手段兩種情形。《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6條規定了利用標價形式進行價格欺詐的9種情形,包括“標示的市場最低價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第7條規定了利用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6種情形,包括“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歐萊雅的行為同時符合上述兩種情形,首先是全年最低沒有依據或無從比較,其次也沒有做到自己對消費者的承諾,涉嫌價格欺詐。
3.涉嫌不正當競爭
根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資訊,不得利用虛假商業資訊、虛構交易或者評估等管道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第二十三條規定,“違反本規定第五條,構成虛假宣傳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巴黎歐萊雅文宣全年最大力度卻沒有履行價格承諾,涉嫌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欺騙、誤導消費者,涉嫌不正當競爭。
(gcy來源:“浙江省消保委”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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