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統計局、省醫療保障局,公佈了我省2021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2021年,我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3429.11元,上限為17925.42元,適用範圍包括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執行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要求,各地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應報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準予後公佈實施。近期,我省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標準已獲批。依據規定,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上年度本省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我省2020年全口徑城鎮組織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全省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925.42元。2020年,為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我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未作調整。為減輕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負擔,2021年,按照國家關於繳費基數下限過渡相關要求,我省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429.11元。
企業(組織)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繳費基數上限或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照繳費基數上下限限高保底,由用人單位依法代扣代繳。個體工商戶和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記者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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