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增進民生福祉,扎實推動共同富裕。記者梳理發現,為更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今年已有10省份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據民政部最新統計資料,截至2021年三季度,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242.4萬人,其中,都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753.2萬人,平均標準706.6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3489.2萬人,平均標準6298.8元/人·年。
從各地來看,西藏1月1日起提高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標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至910元。
河南9月發佈通知,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590元、377元,城鄉低保財政補助水准分別提高到月人均不低於295元、188元。
重慶9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
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調整為1245元,調整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2021年7月起實施。
上海7月1日起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30元,月新增90元,增幅7.26%。上海調整後,仍為全國城鄉低保標準最高的省份。
廣東1月1日起以3.5%的增幅提高四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和補差水准最低標準。其中,廣州、深圳等一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二類地區為967元/人月,惠州、江門(不含臺山、開平、恩平市)、肇慶(不含所轄縣)等三類地區為853元/人月,汕頭、韶關等四類地區城鎮為800元/人月。
黑龍江全省城鄉低保保障水准“十五連增”,1月1日起全省都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到637元/人月。
甘肅2021年都市低保標準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
雲南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準從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此外,湖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由40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縣市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准由不低於213元提高到不低於229元。
浙江省民政廳等部門7月發文,加强低收入對象監測預警和動態管理,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全省低保標準今年要超過萬元。
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都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主編:高斌
編審:何勝科劉仙飛
編輯:王震
來源:工人日報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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