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賣女友家的酒,構成犯罪嗎?11月12日,新快報記者從珠海市警察局高新分局獲悉,今年7月初,珠海某烟酒店老闆迎來了一單生意,有人通過網上的廣告聯繫到他欲出售飛天茅臺。當時跟他交易的是個二十出頭的男子,男子說這是家裡長輩多年珍藏的好酒,現在委託其將酒賣出。
烟酒店老闆在檢查過酒沒有問題後,先是以近20萬元的價格收購了兩箱飛天茅臺。隨後,該男生又多次聯系烟酒店老闆上門收酒,期間,雙方一共交易了8箱共96瓶2005年份的飛天茅臺,市場價值近80萬元人民幣。直到11月烟酒店老闆被警方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他才知道自己收購的竟然是“贓物”。
嫌疑人酒行收酒老闆。
據珠海高新警方介紹,今年年初,李女士與餘某某確認了戀愛關係。甜蜜戀愛幾個月後,餘某某便搬到了李女士家同住。表面上,餘某某是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助理,並跟女友說自己很快就能通過司考,前途一片光明。背地裡,餘某某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賭徒。他平時沉迷網絡賭博,經常在網絡賭博平臺充值,周圍親戚朋友已經被他借了個遍。今年6月底,當餘某某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時,便打起了女友家中藏酒的主意。
嫌疑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警方表示,餘某某因沒有女友家的鑰匙,所以每次作案前要以身體不適為由留在家中,等女友外出工作後再約李老闆上門收購酒。
10月初,女友發現家中藏酒不翼而飛。在女友的不停追問下,餘某某終於承認了他偷賣藏酒的行為。因心軟,李女士當時只是讓餘某某寫了欠條,並承諾如在限期內將偷賣所得還回便不再追究。
11月1日,追討幾次不成的李女士到高新分局唐家派出所報案。
11月3日,警察將餘某某抓獲。同日,烟飯店李老闆被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嫌疑人餘某某有多次盜竊藏酒的犯罪行為。現時,犯罪嫌疑人餘某某已被高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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