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舉報老師剽竊科研成果申報專利湖北科技學院: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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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14日,記者獲悉,11月9日,對葉華山存在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湖北科技學院對葉華山作出暫緩2年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並取消其3年內研究生導師申報資格的處罰。雙方各執一詞,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湖北科技學院黨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學校已有統一的處理結果,以上報的檔案為准。”

11月14日,記者獲悉,11月9日,對葉華山存在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湖北科技學院對葉華山作出暫緩2年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並取消其3年內研究生導師申報資格的處罰。

《湖北科技學院關於葉華山學術不端行為處理意見的函》

因舉報母校老師被踢出校友微信群

某天,源於一起針對母校老師的舉報,在近500人的校友群裏,孟玉朋被踢出了微信群聊。

“我2015年大學本科畢業,向學校提交了畢業設計作品和論文。沒想到的是,今年我發現學校的老師在2017年剽竊了我的學術成果,並且申報了三項專利。”日前,湖北科技學院2015届生物醫學工程專業畢業生孟玉朋向澎湃新聞表示。

這三項專利的第一、第二申報發明人分別是湖北科技學院醫學部生物醫學工程與醫學影像學院副教授葉華山以及該學院院長鄭敏。11月9日,湖北科技學院認定葉華山存在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故作出以上處理。

孟玉朋對該處理結果不滿,他認為也應該追究專利第二申報發明人鄭敏的責任。對此,鄭敏向澎湃新聞回應表示,她從專利申請到獲批再到批下來的全部過程,並不知情,也是受害者。

雙方各執一詞,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湖北科技學院黨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學校已有統一的處理結果,以上報的檔案為准。”

校方認定涉事教師剽竊他人學術成果

專利申報資訊(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檢索及分析官網截圖)

事件還要追溯到2015年,據孟玉朋陳述,當年臨近畢業期,他在一家企業實習,設計了一款血糖無創檢測儀。同年5月,他帶著畢業設計作品和論文《基於ATR-FTIR光譜的人體血糖遠程無創檢測系統設計》,參加了湖北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論文答辯。

直至今年,他所創辦的公司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才意外發現研究成果被他人剽竊並申報了3個專利。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檢索及分析官網顯示,專利的申請時間是2017年9月6日,申請(專利權)人為湖北科技學院,發明人為葉華山、鄭敏、葉思文、夏培。而前兩位“發明人”正是母校的老師,葉華山現為湖北科技學院醫學部生物醫學工程與醫學影像學院副教授,鄭敏則為湖北科技學院院長。

另外,孟玉朋透露,葉思文是葉華山的侄女,夏培是葉華山的外甥。澎湃新聞從湖北科技學院知情人士處證實,葉思文和夏培確實與葉華山存在親戚關係,且為湖北科技學院的往屆生。

11月9日,湖北科技學院學術委員會在內部公佈了《湖北科技學院關於葉華山學術不端行為處理意見的函》。處理意見顯示,學校學術倫理與道德監察委員會成立調查組,對葉華山學術不端行為進行事實調查,認定葉華山作為發明人的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光譜血糖檢測儀上的信號處理和遠程通訊系統》(專利授權號:CN207427198U)、《一種近紅外光譜血糖檢測儀上的紅外發射系統》(專利授權號:CN208339517U)及《一種近紅外光譜血糖無創檢測儀》(專利授權號:CN208031213U)與孟玉朋的畢業論文在元器件的編號及其型號位置標注、硬體系統框架圖和文字陳述三個關鍵方面高度雷同,存在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

湖北科技學院針對葉華山的學術不端行為作出以下處理:對葉華山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給予葉華山通報批評;暫緩2年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取消3年內研究生導師的申報資格;責令葉華山向孟玉朋、王邦輝、龔惠紅和鄭敏公開賠禮道歉;追回相關專利所獲科研獎勵。

專利第二申報發明人是否知情

然而,事件並沒有就此平息,當事者雙方還就以下幾個方面存在爭論點。

首先,作為專利第二申報發明人的鄭敏是否知情?孟玉朋堅稱:“鄭敏作為學院院長,掛名專利,獲得了名譽,出了這麼大的事,是她的監察不力,失職。本來專利申請都需要她過目簽字的,她最後怎麼竟然成了不知情的受害者?”

對於上述說法,鄭敏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2017年,葉華山申報專利的時候,她並不知情。當時葉華山並沒有問過她的意見,她也沒有在專利申請表上簽名。因為學校請了專門的代理公司負責專利申報,只需要第一申報人簽名,而無需其他人簽名;其次,從管理層面看,專利申報也無需院部簽名,所以從專利申請到獲批再到批下來的全過程,她並不知情。

“在這件事情上,我也是受害者。我認為某種程度上他(孟玉朋)是在誣陷我,我沒做的事情我怎麼能承認呢?我最多只為我作為管理者和領導有失監察道歉。”鄭敏說道。

根據鄭敏的說法,2020年,她才從湖北科技學院科技產業處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掛在專利申報裡面,但她當時並沒有想到葉華山是利用了孟玉朋的畢業論文來申請專利。直到今年10月份,湖北科技學院收到了舉報,自己才得知此事。

孟玉朋卻有不一樣的說法,他稱,2015年,他參加畢業論文答辯時,鄭敏和葉華山對他的論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提出了很多相關問題,他都一一作出解答。答辯完成,鄭敏等人希望他將作品以及相關設計資料留存於學校,被他婉言謝絕。而後,他接到湖北科技學院電話,以不頒發學位證為要脅,要求他將作品原始程式碼和實物交予學校,但都被他嚴厲拒絕。

鄭敏回應表示,當時她提出希望孟玉朋將作品以及相關設計資料留存於學校,並不是針對他一個人,而是針對所有畢業生,希望所有學生畢業設計的樣品可以留在學校。“如果學生願意把作品留下,院部可以給他相應補償;如果他們想帶走,我們希望複製一份樣品,作為院裡教學成果的展示。”

鄭敏還稱,當時她肯定了孟玉朋的研究做得很好,希望他繼續做下去加以完善,並提出了如果需要老師幫忙,可以讓幾比特老師配合他一起做,但被孟玉朋拒絕了。

至於學校是否以不頒發學位證為要脅,要求學生將作品交予學校,鄭敏說,“這種情況應該是沒有的,要麼就是一種誤會。老師和學校怎麼會威脅學生?”

專利是否得到老師指導

孟玉朋索要30萬元經濟及精神損失費的原因

關於高校教師和學生的專利糾紛,這並不是個案。多起公開報導顯示,有學生的畢業設計作品被指導老師悄悄拿來以自己作為發明人申請了專利,或是有學生委託學校幫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結果專利被校方“拿走”,轉讓也並未告知。

而孟玉朋的畢業設計作品和論文是否有得到葉華山和鄭敏兩位老師的指導?鄭敏稱:“有老師和學生說,孟玉朋參加過生物醫學工程學院創新實驗室(由葉華山管理)的培訓。”

孟玉朋反駁稱,在湖北科技學院大學四年學習期間,葉華山和鄭敏在教學安排裏並沒有教過他任何一門專業課程,也不是他的論文指導老師;他自己也並未參加過由葉華山管理的生物醫學工程學院創新實驗室的培訓學習和實踐任何工作。

10月份,當孟玉朋發現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剽竊,在律師建議下,他提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才答應和解:第一,把三個專利無償轉到自己或者所創辦的公司名下;第二,葉華山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費30萬元。

雙方就第二個條件沒有談攏。鄭敏稱,湖北科技學院介入了雙方的協商調解,但30萬元的賠償金過高,高於老師的承受能力。高校老師待遇並不高,而且專利本身不屬於高精尖的研發,老師並沒有借該專利申報任何獎項和職稱,也沒有轉讓專利獲利,更沒進行任何商業用途。

鄭敏進一步解釋,從時間線來看,這三項專利是在2017年申請,到了2018年以及2019年才獲批,在2018年以來,葉華山並沒有申報過職稱、獎項等。“這些專利對我來說毫無用處,我用得著費心竭力去掛名嗎?”鄭敏也否認了自己借專利獲利的說法。

而為何提出30萬元的經濟及精神損失費,孟玉朋則說,當時自己回學校面談的時候已表明態度和目的,索要這30萬是想成立基金會,資助學校10比特貧困生,每人每個月補貼500元,按照醫學生就讀5年計算的話,總需30萬元。

針對葉華山的處理,日前湖北科技學院黨委宣傳部向澎湃新聞回應表示:“對於此事學校已經有統一的處理結果,以上報的檔案為准。”至於湖北科技學院是否還追究專利第二申報發明人鄭敏的責任,對方表示“這個我回答不了”,並稱,“如果孟玉朋對處理結果不滿,可以通過正規管道進一步反映。”(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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