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明年年底前,天津這些醫院全部實現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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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天,天津市衛生健康委等7部門印發關於推進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各醫院要聘用足够的保安員,鼓勵醫院自行招聘保安員。醫院保安員數量應當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不低於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或者20張病床1名警衛或日均門診量3‰的標準配備,有條件的醫院可以在此基礎上新增保安員數量。2022年6月底前三級醫院全部實現安檢,2022年年底前二級及以上醫院全部實現安檢。

昨天,天津市衛生健康委等7部門印發關於推進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確——

各醫院配備專職保衛人員,組織總人數200人及以下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2名;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3名;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人員總數的5‰;2000人以上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人員總數的4‰。

各醫院要聘用足够的保安員,鼓勵醫院自行招聘保安員。醫院保安員數量應當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不低於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或者20張病床1名警衛或日均門診量3‰的標準配備,有條件的醫院可以在此基礎上新增保安員數量。

日均門診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張以上的大型醫院應當在主要出入口實施安檢。

各醫院要落實實名制預約診療,建立高風險人員預警提醒機制,遇有揚言實施暴力、多次到醫院無理纏鬧、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禍風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高風險就診人員,及時提醒醫務人員,並應安排安保人員陪診,必要時報告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進行法制宣教、警示行為後果。

2022年6月底前三級醫院全部實現安檢,2022年年底前二級及以上醫院全部實現安檢。

主要

措施

(一)加强組織建設,推進三防建設,提升安防系統綜合能力水准。

1.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醫院主要負責人是本院安全秩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醫院要健全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領導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各職能部門和科室要明確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負責人,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職保衛機构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醫院要製定落實風險排查、安全防控、守護巡查、應急處置、教育培訓、定期檢查等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各醫院領導班子要定期聽取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情況彙報,研究推進措施,將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與醫療服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

2.加强醫院保衛隊伍建設。各醫院要根據人流量、地域面積、建築佈局以及所在轄區社會治安形勢等實際情況,配齊配强專職保衛人員。各醫院要嚴格按照《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强單比特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配備專職保衛人員,組織總人數200人及以下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2名;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3名;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人員總數的5‰;2000人以上的,專職保衛人員不少於人員總數的4‰。要切實加強專職保衛機构(保衛處、科)力量,提高專業化水准,完善醫院專職保衛人員招錄、職級晋昇、職業培訓等職業保障制度,進一步激發工作積極性。對沒有條件配備專職警衛的醫院,探索通過一定地域範圍內統一建設並派駐安保力量、設定公安機關巡邏點、建立群防群治守望崗等多種方式,加强安保守衛。

各醫院要聘用足够的保安員,鼓勵醫院自行招聘保安員。醫院保安員數量應當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不低於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或者20張病床1名警衛或日均門診量3‰的標準配備,有條件的醫院可以在此基礎上新增保安員數量。要綜合考慮保安員年齡、培訓經歷、服務質量等因素,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保安員在秩序維護、突發事件處置、日常巡邏等方面責任要明確到崗位、到個人。

各醫院應當結合特定場景,在屬地公安機關指導下,對專職保衛人員和保安員加强相關法律知識和保衛業務、技能培訓,規範保安員考核評估,提高職業能力和水准。

3.加强醫院物防設施建設。醫院要為在崗保衛人員和保安員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和防護器械。醫院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氧、“毒、麻、精、放”藥(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庫房等重點要害部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或者標準安裝安全防護設施。醫院周界要設定圍牆或柵欄等實體防護設施,出入口、掛號處等人員密集處要設定隔離疏導設施。

4.加强醫院技防系統建設。醫院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建立完善入侵報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和電子巡查系統,並實現系統間互聯互通。醫院要設定安全監控中心,對本組織技防系統的安全資訊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實現醫院內公共區域、重點區域、至高點視頻監控全覆蓋。醫院主要出入口要安裝人臉識別系統,醫院門衛室、各科室、重點要害部位要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並與醫院安全監控中心聯網,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和保安員,迅速進行現場先期處置。

5.推進醫院智慧安防。醫院要積極應用物聯網、5G、大數據等地方和現代科技手段,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布建智慧安防系統。各區要結合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等要求,進一步加強醫院和公安機關資料共用,實現智慧治理深度應用,構建醫院及周邊全域覆蓋的安防合成化體系,最大限度防範預警危險因素。各區公安機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精准賦能,提升醫院安保能力,打造一批智慧安防模範醫院,提升安保工作的科技支撐能力。

(二)加强源頭治理。

1.嚴密細緻排查衝突風險。各區黨委政法委、衛生健康、警察、司法行政等部門應當加强合作配合,建立資訊溝通機制,指導醫院定期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尤其關注重點時段、重點人群、重點區域,及時梳理安全防範的薄弱環節,查找短板漏洞,剖析問題原因,形成風險和問題清單,立行立改,逐一化解、糾正。

2.多元化解醫療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醫療糾紛多元化解通路。各醫院要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强醫患溝通,進一步規範投訴處理流程,力爭把醫療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對未解决的醫療糾紛,適宜通過人民調解解决的,應當引導到當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解决。對於易引發矛盾激化,甚至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醫院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通報,依託平安醫院建設協調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推動患者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協助做好溝通、教育工作,有效化解糾紛。

3.加大疏導穩控力度。對於有暴力傾向、揚言傷醫等人員,屬地綜治中心、公安機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等有關部門要會同其所在組織、社區、家庭開展幫扶救助、心理疏導、法治文宣,落實穩控措施,嚴防發生個人極端案事件。對有肇事肇禍風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要落實救治、救助措施,或者依法收治入院,嚴防造成現實危害。對在醫院及其周邊滋事、擾亂秩序的,屬地公安機關要迅速出警處置,嚴防發生惡性案件。

(三)有效預警防範。

1.强化醫院警務室建設。公安機關應當在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設立警務室,配備必要警力;尚不具備條件的二級醫院根據實際情況在周邊設立治安崗亭(巡邏必到點)。醫院應當為警務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各區公安機關應當會同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醫院實際需求及警察勤務模式,指導强化醫院警務室(站)正規化、專業化、智能化建設,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警務室(站)警察應當組織指導醫院開展安全檢查、巡邏防控、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2.有序開展安檢工作。各醫院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按照安檢工作實際需求,配備通過式金屬探測門、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掌上型金屬探測器等相應安檢設備。日均門診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張以上的大型醫院應當在主要出入口實施安檢,防止人員攜帶刀具、爆炸物品、危險物品進入醫院。醫院開展安檢工作,應當兼顧患者就醫體驗,要為急危重症患者設定安檢綠色通道,有條件的醫院應當提供儲物櫃、水果刮皮刀等便民設備,以安全、合法、便民為導向,不影響正常醫療秩序。從事醫院安檢工作的安保人員要經過相關專業培訓,必須持證上崗,且按照相關規定配備一定比例的女性安檢員。

3.建立完善高風險就診人員資訊共用、預警機制。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要建立醫院安全保衛資訊平臺,共亯高風險就診人員資訊、涉醫110警情和涉醫案件違法犯罪行為人等數據資訊,實現智慧精准預警,最大限度防範預警危險因素。各醫院要落實實名制預約診療,建立高風險人員預警提醒機制,遇有揚言實施暴力、多次到醫院無理纏鬧、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禍風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高風險就診人員,及時提醒醫務人員,並應安排安保人員陪診,必要時報告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進行法制宣教、警示行為後果。

(四)切實强化應急處置工作。

1.完善專項應急預案,常態開展應急演練。各醫院要在屬地公安機關指導下製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安保隊伍並加强培訓,强化日常應急處突準備,提高涉醫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能力。定期組織應急演習,針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隱患,對應急預案及時進行調整優化和修訂完善,力爭做到事態早控制、事件快處置、衝突不陞級。

2.强化警醫聯動處置機制。各區要深化警醫合作,建立有效的資訊溝通機制,做好對各類涉醫安全資訊的收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線索。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會同屬地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本地涉醫突發事件處理流程,特別是明確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輿情應對、維護穩定等方面工作要求。公安機關對發生在醫院的110警情和刑事、治安案件要第一時間出警、受理,依法快速處置。

3.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涉醫案件盯辦機制,接到醫院報警求助後,第一時間出警、控制案件現場,依法迅速受案、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對重大涉醫案件指定專人負責,加快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進度。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依法審理,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對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影響惡劣的被告人,依法從嚴懲處。重大案件上級機關要掛牌督辦,各區對典型案例要做好總結、通報,發揮法律震懾作用。

4.做好輿情應對。各區衛生健康、警察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涉醫案事件新聞文宣、輿論引導與聯動處置一體化機制。要嚴格落實重大涉醫案件“三同步”工作要求,在開展案件偵辦工作的同時,及時發佈權威資訊,回應社會關切。要做好受害人家屬和醫務人員安撫工作,確保家屬和醫務人員情緒穩定,協調文宣、網信等部門加强輿論引導和網絡輿情監測,嚴防因有害資訊傳播和媒體炒作誘發效仿。

(五)加强醫院安全秩序文宣教育。

1.提高醫務人員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各醫院要將提高醫務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加强預警防範的重要內容。各醫院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針對醫務人員不同崗位,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安全防範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2.爭取社會理解支持。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創新文宣形式,增强醫警民互動,提高社會對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取得羣衆理解和社會支持,特別是對醫院開展安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法治文宣教育。在醫院主要出入口、診室張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反恐怖主義文宣教育的海報和標語提示。繼續做好《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加强法治案例警示,引導羣衆在法治軌道內解决爭端、維護權益。同時,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和醫務人員正面宣傳,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提高羣衆健康素養,培育理性就醫行為,形成健康輿論環境。

保障

措施

(一)强化組織領導。各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醫院安全秩序管理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醫院安全秩序管理相關工作要求及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彙報,加强對醫院安保工作的規範指引,提升醫院安保工作水准。

(二)加强合作配合。各區要切實把加强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作為建設更高水准平安天津的重要任務來抓,依託平安醫院建設工作小組,完善多部門聯動協調工作機制,特別是在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警醫聯動建設、涉醫衝突糾紛排查化解等領域,要加强部門間的溝通交流、密切合作。要堅持上下聯動、系統推動、內外互動,探索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並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來,形成長效機制。

(三)分類分步實施。各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區分不同醫院規模、類型和級別,認真按照市衛生健康委關於推進醫院安防系統建設工作臺賬式管理的工作要求,2022年6月底前三級醫院全部實現安檢,2022年年底前二級及以上醫院全部實現安檢。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類指導、精准施策,分類推進醫院安防工作,細化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實施細則和標準。各區要在政策、財政保障上統籌考慮、合理分配、有所傾斜。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建立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台賬,制訂完善目標任務錶,完成一家,銷號一家。

(四)加強監督考評。各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強化監督指導責任,用好督辦、通報、約談等督促工作形式,充分發揮平安醫院考評指揮棒作用。對於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取得突出成績的要予以表揚激勵。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安部門要加强對醫院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安全隱患較多,案事件頻發的組織,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並督促整改,提升醫院安保能力和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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