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的“清明節”夜裡,在沒有商談任何拆遷事宜的前提下,哈爾濱賓縣居民鄧薇(化名)家的一處平房被開發商連夜强拆,一直拖到2018年才簽了回遷協定。
然而,令她全家倍感無奈的是,5年後回遷房建成了,她又陷入了有家難回、無房可收的境地。按協定應回遷的10套房子幾乎全被別人占走,有的已經入住裝修,有的則在窗上貼出了賣房的廣告。
與鄧薇有著相似遭遇的還有多位商品房購房者,在準備收房時愕然發現自家房子已被別人入住並開始裝修,對方告知他們房子是從開發商手裡買,讓他們去找開發商解决。
10月19日,經調查採訪發現,正是因為開發商“先賣後抵”“一房多賣”等種種違法操作,導致哈爾濱賓縣乾禧嘉園樓盤裏上演了一場“搶房大戰”。現時,賓縣住建部門已介入調查。
苦等5年無處回遷
站在賓縣乾禧嘉園社區17號樓門前,有家難回的鄧薇一臉無奈。
就在這棟樓周圍,5年前這裡還是她家數輩人居住的老屋;2016年在沒有商談任何拆遷事宜的前提下,她家的一處房子被連夜强拆,此後,鄧薇全家跑遍各級部門想要尋求解決辦法,幾經周折於2018年4月5日,賓縣人民政府拆遷辦公室才與她家簽了房屋征收與補償協定,3處房子加上養雞場一共約1000平方米面積,按照1:1.5拆遷補償比例,回遷面積約為1500平方米,包括住宅、車庫在內共計15套房產。現時建好的17號樓裏6、7單元共有10套回遷房在裡面。還有5處房產所在的16號樓沒有建。“我也不想要這麼多房子,但是沒有貨幣化補償,也是沒辦法。”鄧薇說,家裡被拆後因為分到了太多房子,所以她家一直在租房居住,全家人都期盼早日住進回遷房。
按照徵收補償協定約定,房子應該在2019年11月回遷,然而一直拖到2020年冬天17號樓才建成。鄧薇告訴記者,“當時開發商通知讓等竣工驗收完才能入住,結果這一等又是快一年。”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今年“十一”期間,她突然發現自家房子有人入住並開始裝修,“最近幾天發現好幾處房子的窗外還貼上了賣樓的資訊。”
鄧薇上門去問,對方告知,他們是從開發商手裡買的和頂賬來的,讓她去找開發商協調解決,“兩個單元,一共10套房子基本上都被人占了。”記者陪同鄧薇找到了六單元一戶正在裝修的居民,也得到了同樣答覆,對方稱該房子是其姐姐從開發商手裡花了幾十萬元買的,具體裡面有什麼糾紛他不管,讓鄧薇直接去找開發商理論。
鄧薇說,因為此前她一直是與政府負責徵收的部門打交道,契约也是跟政府簽的,跟開發商根本沒有什麼接觸,所以事情發生了她只能找政府的徵收和住建部門反映,但始終沒有得到明確回復。
多位購房者“中招”
陷入“有家難回”境地的不止鄧薇一人。就在我們與鄧薇交流時,兩位有著同樣遭遇的購房者反映了他們的情况。
趙宇(化名)是賓縣附近鄉鎮的,2020年10月份他花了22萬元全款在該樓盤售樓處買了一套90多平方米房產,該房產位於17號樓6單元,10月10日左右開發商通知他來補交一下差價,稱房子蓋大了,需要補交1.6萬元差價才能交房。趙宇來了之後想上樓看到自家房子時卻驚訝發現,房子門口寫著此戶有人,並留了電話號碼。對方在電話中告訴趙宇,開發商和他有債務關係,房子是開發商協調給他的,有什麼問題讓他去找開發商解决,結果到了樓下後,一比特知情人告訴他,此前還有一家也來找過這處房子,“算上我已經是第3家了。”
買在趙宇對門的李峰(化名)也是去年10月份交的全款,有著和趙宇同樣的遭遇,對方在電話裏告訴李峰,他是7單元與李峰家同一樓層的,也是房子被人占了,開發商協調讓他到6單元的5樓住,他沒同意,於是便占上了李峰的房子。
我們注意到,李峰和趙宇與開發商簽訂的並非正規商品房買賣合同,該項目售樓處也並沒有將五證進行公示,一比特值班人員說,領導出門不在家,具體情況她並不瞭解。
“這個社區的房子是需要搶的嗎,誰先占上就算誰的?”鄧薇、趙宇和李峰有著同樣的疑問。
當地住建部門:已介入調查
鄧薇說,此前她聽說開發商說,“不認可她的回遷面積,要起訴她和徵收部門,要求重新核算補償面積。”
對此,賓縣徵收服務中心主任黃小兵向記者介紹,近期,他們約談了開發商黑龍江省乾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乾禧地產”)負責人劉遠,對方表示,當時簽署回遷協定時部分房子被强拆,無法確認真實情况,公司認為回遷協定簽署有失公允,要求重新核算回遷面積,並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黃小兵介紹,2018年徵收辦與拆遷戶鄧薇簽協議時,開發商負責人是簽字確認並認可此事的。
“2019年,乾禧嘉園社區因為存在著無證施工、違規售房等種種亂象,被黑龍江省委巡查組列為要求整改範圍之內。”黃小兵介紹,乾禧地產當時組織强拆的法人劉德喜也囙此在2019年被拘留,劉遠是其繼子。
“不管房子被誰占了,回遷戶的物權保障是第一位的。”黃小兵明確,針對鄧薇的遭遇,他們將和賓縣住建局共同起草一份回遷告知書,在17號樓張貼,明確公示出回遷房源和購買商品房的警示公告。下一步,通過官方媒體進行公佈、告知,同時還將幾戶回遷房源通知到房產服務中心,在不動產登記方面嚴格把關。“下一步,我們將與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和回遷戶到現場進行入戶。”黃小兵最後表示。
趙宇說,雖然他們發現問題後第一時間給開發商銷售經理打去了電話,但對方表示要調查核實,讓他們等幾天,但事情拖到現在至今仍未解决。
賓縣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孫宏偉介紹,乾禧嘉園社區16號樓、17號樓的規劃審批手續不完善,根本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售房行為是違法的,現時該樓也未通過相關部門竣工驗收備案,並不具備交房條件。對於趙宇和李峰的遭遇,孫宏偉表示,購房者應及時到住建部門和公安部門進行反映,他們也將介入調查此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先賣後押、一房二賣的情形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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