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電動車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不過,有類電動車,只能再騎一個多月了。它就是——黃牌電動車,也就是超標電動車。
據瞭解,鄭州全市總計電動自行車掛牌約360萬輛,超標電動車掛黃牌的約200萬輛。按照規定,超標電動車三年過渡期將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滿後,這些超標電動車將不能上路騎行使用。
期限臨近,黃牌電動車被“亮”黃牌。那麼,鄭州200萬輛黃牌電動車將何去何從?大河報推出“關注黃牌電動車”調查報導。如果市民網友有意見或建議,也可迴響給我們。
(上班早高峰,鄭州不少市民騎電動車出行)
●“小黃”每天陪我上下班
“你說啥?!我的電動車只能騎到下月底,之後就不讓上路了嗎?”鄭州市民侯先生聽聞後,很吃驚。
侯先生的電動車是超標電動車,3年前按照要求掛了黃牌,這輛車成為他每天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一年365天,只要上下班,‘小黃’每天與我同行。”侯先生家離組織距離約10公里,每天騎電動車約45分鐘上下班約需45分鐘。
為什麼騎電動車上下班?侯先生算了兩筆賬。首先是時間成本,騎電動車幾乎不堵車,單程平均45分鐘。開車不堵車的話需要半個小時左右,若遇到堵車,則需要1個多小時。而且,騎電動車不需要考慮找停車位的問題,方便快捷。
其次是經濟成本,侯先生每天給電動車充一次電,電費是1.2元,對比私家車更是節約不少。
如果黃牌電動車禁行,侯先生需要重新考慮上下班交通工具的問題,是選擇公共交通,還是換電動車。
“關鍵是我的‘小黃’不讓騎了,咋處理?”侯先生說,路上這麼多黃牌電動車,政府會不會有統一的折舊回購處理等措施。
(鄭州街頭停放的黃牌電動車)
●3年過渡期僅剩一個多月
什麼電動車是超標車?從字面意思看,超標電動車就是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車,而這個標準就是指2019年生效的新國標。
2019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正式實施。
國家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製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管道,在幾年內逐步化解淘汰。
2018年6月29日,鄭州宣佈,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實行過渡期制度,過渡期為3年。過渡期內憑臨時通行標誌上道路行駛;期滿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黃牌電動車三年過渡期將至)
據統計,為加强對電動自行車管理,從2018年10月12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啟動電動車免費登記上牌。
其中,針對超標電動車,上黃牌,可騎行。
11月10日,大河報記者瞭解到,截至今年初,鄭州全市總計電動自行車掛牌約360萬輛,超標電動車掛黃牌的約200萬輛。
這意味著,200萬輛超標電動車在設定的過渡期內可正常騎行。但臨近年底,過渡期的時限將盡,僅剩一個多月。
(市民出行使用中的黃牌電動車)
●黃牌車處置面臨兩難境地
在鄭州,像上述侯先生一樣的市民有很多,一個多月後,他們面臨的共同尷尬就是:“車還能騎,過渡期沒了。”
近日,記者採訪了部分外賣騎手,電動車對於他們來說是日常工作的必備工具。
“我的車是超標電動車,才買一年多,如果不讓上路騎行,怎麼處理?”“你看,我們這一片區域內的騎手,基本上用的都是黃牌車,換車成本不小啊。”“超標車續航裏程長,換國標車需要多次充電,影響送單。”多名外賣騎手反映說。
相對外賣騎手的情况,跑腿送物品的“小哥”可能要“失業了”。
採訪中,大河報記者注意到,跑腿員騎的電動車幾乎都是超標電動車,因為他們送單的距離遠,如果電動車續航里程不够,很難完成。
超標車過渡期限餘額不足,是擺在所有超標車主面前的一道難題。而且,鄭州約200萬輛超標電動車,數量龐大,如何妥善存放,以及廢舊電池的處理,都是政府有關部門需要關注和解决的問題。
不久的將來,超標電動車即將面臨沒地方放,又沒辦法用的兩難境地。
(外賣騎手不少使用黃牌電動車)
■這些問題市民很關心
期限臨近,可以說,黃牌電動車被“亮”起黃牌,鄭州約200萬輛黃牌電動車何去何從?這是市民車主、政府相關部門等面臨的共同問題。
大河報記者根據採訪情况,梳理出市民車主關心的一些問題。
●過渡期滿後,上路騎行黃牌車會不會被處罰?
2021年10月31日北京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滿,11月1日起,超標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交管部門可先行扣留車輛,並對騎車人處以1000元罰款。届時,鄭州會不會處罰?
●過渡期滿後有沒有回收方案?
三年過渡期內,市民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已經備案登記,掛了黃牌。過渡期將滿,政府相關部門或者企業有沒有超標電動車回收方案,進行統一處理。
●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處理?
登記備案過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滿後,自行處理是否需要去註銷,如果有統一處理管道,有沒有官方設定的回收點。
●超標電動車能否登記更換為綠牌?
家中的電動車剛買一年多,還能騎,能不能延長使用或者更換為綠牌。
●鄭州會不會投放共亯電動自行車?
超標電動車淘汰後,鄭州會不會在市區投放共亯電動車,供有需要的市民使用。
針對黃牌電動車過渡期滿後,還讓不讓上路行駛、上路後會不會受處罰等市民關心關注的問題,大河報記者進行了詳細跟踪調查。
大河報記者調查發現,就超標電動車期滿問題,鄭州市政府曾印發《推進鄭州市區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其中指出將通過企業參與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市區現存約200萬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投放有樁共亯助力車10萬輛等。並且明確了責任單位和時間節點。
那麼,現時推進如何呢?
(過渡期後,騎黃牌電動車上路將被禁止)
●黃牌電動車上路面臨處罰
《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對期滿後超標電動車使用的情形,並未做出明確的規定。只規定了不能上路騎行,怎樣處罰則需要等待交管等部門的具體措施。
(市民騎電動車接送孩子)
●政府製定時間表解决黃牌車問題
今年3月3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推進鄭州市區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通知明確,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2022年1月1日以後不允許上路通行。推行“2+20-200”模式。其中,“20”即市區共亯單車及共亯有樁助力車總量控制在20萬輛,經試點評估可行後,2022年計畫全市啟動投放有樁共亯助力車10萬輛,將現有市區共亯單車壓縮至10萬輛。
“200”即通過慢行出行管道多元化,企業參與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市區現存約200萬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街頭商販回收的廢舊電動車)
該工作分為四個階段: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啟動試點階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全面建設實施階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常態化管理階段(2022年4月以後)。
大河報記者注意到,鄭州市都市管理局牽頭負責市、區兩級慢行交通系統建設管理工作的整體推進,市區共亯單車及有樁共亯助力車的日常停放管理監督,專題研究製定共亯單車及有樁共亯助力車的建設、運營管理相關政策。
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企業,做好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相關工作。
特別是,由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警察局、市城管局、各區(開發區)配合,啟動回收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工作。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經營者在市區全面開展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工作,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對參與回購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可由企業發放有樁共亯助力車免費騎行卡、優惠劵等,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鄭州市發文明確由職能部門處置超標電動車問題)
●黃牌電動車後續處置有點慢
從通知可以看出,有樁共亯助力車試點區域建設和回收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工作,應該在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實施。
那麼,鄭州市區什麼時間開始超標電動車的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去哪些地方可以參與折價換購活動;市區投放共亯電動車的數量、位置等。現時進展情况如何呢?
11月10日,大河報記者聯系到鄭州市都市管理局相關人士,對方表示,“因涉及多個職能部門,有樁共亯助力車投放尚未有實質性的進展。”
對於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滿後續處置問題,11月11日,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受訪時表示,“現時該局正在研究製定工作措施,下一步將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積極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企業做好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相關工作。”
(市民在一家電動車銷售門店諮詢)
(按照規定,黃牌電動車即將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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