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三年春正月,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這是記載在《後漢書》中的一個事件,在黃巾之亂之後,中原廣大地區發生饑荒,眾人夫婦相食,當然這裡的河南和河內並不是指現在的某個地名,應當只是代稱,一般黃河以北為河內,以南為河外或者河南。
當樹皮草根都吃完之後,為了生存,人就會將目光盯向自己的同類,這是當時時勢所逼。但到了新中國成立之後,國家經濟水准顯著提高,人們也逐漸邁入小康,在這種社會形勢之下,饑荒基本已經只存在於歷史之中。但2009年的廣東卻依舊發生了一例震驚全國的“吃人案件”,造成案件發生的兇手究竟意圖為何?讓我們一起來瞭解一下整件案件的具體情況。
2009年1月2日,警方接到一起兒童失踪案件,遺失女孩叫作李伶俐,遺失時才剛滿4歲。其爺爺在當天上午因為有急事需要外出,怕帶孫女出門不太方便,便和鄰居珍大姐打了聲招呼,將其託付給珍大姐照看半刻。
珍大姐自家因為開了個小賣部,正好那天比較忙,就要小伶俐自己在家裡玩,只是隔一會才過來看一下小伶俐,結果等到一個小時之後,小伶俐的爺爺回到家中,並未在家裡看到小伶俐,還以為在珍大姐的家中,結果珍大姐卻說自己並沒有將其帶到自己家中。
在雙方家中找了許久並沒有看見小伶俐的爺爺,也顧不上怪珍大姐的不小心,只是一直責怪自己,等到小伶俐的奶奶中午從外面回來才知道小孫女丟了,急切的她抱著希望,開始挨個挨個敲附近鄰居家的門,並未得到任何訊息。連一直和小伶俐玩耍的小夥伴也說今天並未見到小伶俐的身影,小伶俐爺爺奶奶頓時害怕小伶俐是不是被人販子拐走,但當時在社區門口守著的大爺卻說他從早上一直守著門,根本就沒有看見小伶俐出去,那小伶俐究竟去了哪裡呢?
小伶俐的爺爺奶奶只好求助警詧,警方得知情况之後,覺得小伶俐應當還在社區內部,於是在警詧的多方走訪之下,發現街坊鄰居裡面有一戶人家比較可疑,因為之前小伶俐爺爺奶奶敲門的時候,他也並未出來,這次警方敲門,他依舊不應聲,但根據屋內傳來的隱隱動靜,明明是有人在的。
警方只好强行進入房內,一個男人從餐桌上突然驚起,正是房子的主人阿和,他面前擺放著是一個正在冒著香氣的火鍋,看來是在吃火鍋,但是吃就吃,為什麼要對警詧的敲門聲視若無物,警方立刻對其產生了疑心。
隨後警方發現在房子鐵門的背後有一大攤暗紅的血液,門邊的地毯上面也像是被什麼液體浸過,阿和想用自己的身體隱藏住脚邊的地毯,但他一脚下去,踩出來更多猩紅的液體,看見此景,進入房間的幾個警詧心中都暗道“完了,小伶俐估計已經凶多吉少。”
警方迅速控制住阿和,對其住所進行了全方面的搜尋,最後,在其冰柜中發現大量屍塊。根據法醫的勘驗,屍塊確實是屬於小伶俐,但現場找到的並不完整,還缺少至少四分之一。
這時的警方突然想到,闖進去之前,阿和餐桌上那冒著熱氣的火鍋,以及被抓後還在不停打著的飽嗝,簡直讓人不寒而慄。隨後,在警方的審訊之下,阿和並未隱瞞自己的所作所為,他甚至沖著警方直言美味。
疑犯阿和,為外地來粵人員,在一家制衣廠裡面打工,在阿和行兇的房子裡面,裡面警方還搜尋到了大量女性衣物,一開始警方還以為有女性受害者的存在但在街坊鄰居的反映中,警方打消了這個想法。
因為這些衣服都是阿和平常最喜歡穿的服飾,沒錯阿和喜歡穿女裝,經常穿著它們招搖過市,這也算是他的一個癖好。
據周圍鄰居說,之前他們就覺得這個男的很怪,自己三四十歲還沒結婚,除了上班就是呆在家裡,起初他剛搬來的時候,周圍還有幾戶人家想要和他套套近乎,但無一不被他陰沉的臉色嚇跑。
“他就是一個變態”,這是和阿和曾經聊過幾句話的鄰居對他的評估。
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行將阿和拘捕歸案,李伶俐的母親在聽說自家女兒被人殺害之後,直接倒地不起,家中四個人看著自家孩子面目全非的屍體痛哭流涕,其中最為後悔的就是李伶俐的爺爺,他覺得是自己的一時疏忽將孫女送到了惡魔手中。
根據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因為阿和承認,其動機不為其他就為嘗一嘗同類的肉,其動機卑劣且直接使用極端殘酷的手段將小伶俐殺害,其行為已經符合死刑以及無期徒刑的判罰要求。
且其在殺害小伶俐之後的一系列分屍食用等行為也直接構成了故意毀壞屍體罪,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終經過法院審理,阿和數罪並罰,直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人肉火鍋”事件也因為阿和的死亡到此結束。
但是阿和的死亡並不意味著沒有下一個阿和的出現,整件事情最重要的源頭除了阿和之外,還有小伶俐爺爺的疏忽,對於沒有任何保護能力的孩童來說,家人長輩的保護才是最為重要的,不要讓你的孩子離開視線之外,這是每個家長都應該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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