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老李幫人套現,把自己“套”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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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某因為需要現金周轉,經朋友介紹結識了從事信用卡套現業務的老李。每次套現,王某都會通過掃描老李提供的收款碼利用信用卡進行支付,老李根據王某信用卡支付的金額,從中扣除4%的手續費,然後把剩餘的錢款轉帳給王某。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信用卡套現本身就是違法行為,面對他人的套現請求切莫貪圖手續費等蠅頭小利,不僅有可能造成資金損失,更有可能會觸犯法律的紅線。

王某因為需要現金周轉,經朋友介紹結識了從事信用卡套現業務的老李。每次套現,王某都會通過掃描老李提供的收款碼利用信用卡進行支付,老李根據王某信用卡支付的金額,從中扣除4%的手續費,然後把剩餘的錢款轉帳給王某。就這樣,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每當王某需要資金周轉的時候,就會找老李套現。

直到今年4月份的一天,王某一天之內通過老李連續套現了8筆共計4萬多元的資金。而老李提供套現用的收款碼並不是他自己的帳戶,而是遠在廣東的一個朋友的收款帳戶,所以每次王某完成支付後,老李並不能馬上收到到賬通知。但是出於這麼長時間交易的信任,老李沒有及時確認這8筆支付是不是都到賬了,只是看了一下王某手機上轉帳成功的截圖,就把套現的資金都轉給了王某。第二天下午,老李問朋友有沒有收到王某的那8筆轉帳,朋友卻說沒有收到。老李趕緊聯系王某確認,誰知此時王某再也不回他資訊了。老李這下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趕忙報了警。

經查,王某利用老李和朋友之間收付款的時間差,用影像編輯軟體偽造了一些轉帳支付成功的截圖給老李看,以此騙取老李的錢財,而實際上王某的兩張信用卡早就已經透支,根本無法進行支付。

今年9月,區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信用卡套現本身就是違法行為,面對他人的套現請求切莫貪圖手續費等蠅頭小利,不僅有可能造成資金損失,更有可能會觸犯法律的紅線。

記者:毋曉菲

通訊員:高松

編輯:毋曉菲

标签: 崇明 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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