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的好壞,影響到整個家庭的每一個成員,父母婚姻關係破裂,雖然都有不同的原因,然而離婚這件事情,將會給孩子帶來嚴重的影響。
膠州的孫女士,就因父母婚姻破裂,而受到了傷害,直到父親去世,這種影響也沒有結束。
4月6日,父親心臟病發作,突然離世,孫女士的願望,再也不可能實現了。父母離婚時,孫女士在武漢上大學,她放假回來,才發現家沒了。
實際上,丈夫的背叛,早有迹象,為了孩子,劉女士本想忍下去,可親眼瞧見的那一刻,她知道再也無法繼續了。2008年4月,夫妻倆瞞著兩個女兒簽了離婚協議,只是沒想到,這件事,會對孩子造成那麼大的影響:大女兒給自己加了一層殼,小女兒患上了中度抑鬱。
離婚後沒多久,孫女士的父親就再婚了,娶的正是藏在桌子下麵,比他小二十五歲的女人。又過了幾年,父親多了兩個孩子,一個女兒,一個兒子。
四個孩子中,孫女士是最像父親的,她拼事業,貸款買房,每天都拼盡全力的生活。父親顧及新的家庭,不和她們姊妹倆親近,但也會在外出旅遊後,悄悄送來禮物。
孫女士說,一年前,父親做生意租了一間辦公室,因為離她家很近,常叫她過去喝茶。那時,她就想,父親已經快六十歲了,生活上,要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事業上,又有諸多不順。她擔心父親身體,還特意買了些救心丸帶過去,可惜再好的藥,也沒能留住父親。
最氣不過的是孫女士的母親,說結婚時,她和前夫在村裡買了一處房子,一共四間,後來又批了一處宅基地,現在這兩處房子,一處孩子奶奶出面,賣了38萬,另一處孩子叔叔出面,賣了40萬,說是要還債,要養老,要養孩子,總之和孫女士他們娘三無關了。
父親去世後,奶奶和叔叔參與房產的分配,偏向繼母和她的兩個孩子,卻將孫女士和妹妹排除在外,這是孫女士最不能接受的。她認為:繼母當初介入他人婚姻,嫁給比自己大二十五歲的男人,就應該承受現在這樣的結局,不能因為她和妹妹成年了,有能力賺錢了,就要把該得的那一份,讓出來貼補繼母和繼母的孩子,這不公平。
房子在膠州膠東後豐隆屯村,孫女士的父親去世後,奶奶出面,將這處房子賣了三十八萬元,買房的人正是十多年前,把房子賣給他們的那戶人家。孫女士說,父親其他的財產,包括在市區的房子,租來的廠房,後建的宅基地,她和妹妹都不想要,只希望能保留這處老宅,因為買的時候有母親的一份,也是她和妹妹從小長大的地方。
見孫女還有她媽一起來,老人家氣得哆嗦,說大兒生前租了地建公墓,路鋪了,樹也栽上了,投了很多錢還沒完工呢,人卻突然沒了。
孫女士知道父親做的公墓,聽說手續有些問題,已經停建了,現在就連父親的骨灰,也只是暫存在紀念堂裏,至今沒有下葬。孫女士一方面替父親不值,一方面又替她們娘仨委屈。
孫女士奶奶說的六百萬負債,是真有其事,還是為了撇開前妻一家,特意尋的理由?這個問題,孫女士的繼母應該最清楚。
孫女士說,父親曾提議,讓她頂名,購買一輛保時捷,被她拒絕了,後來這輛車落在了繼母名下,做生意的,來往帳目多,欠債可能會有一些,但真有六百萬嗎?
李女士在工廠上班,不方面見面,電話裏說,丈夫賭錢,做生意投資又沒回本,之前她曾把帳單都拿出來,孫女士也看過,只是不願承認。
另外,丈夫和前妻離婚時,離婚協議上寫著無財產,沒提到房子,也沒提債務,實際上,當時他的食品公司負債70萬。
孫女士說,父親的遺產用來還債,她和妹妹都認可,現在讓她覺得委屈的,並不是能繼承什麼,而是希望奶奶、叔叔、繼母在做决定之前,想想她們,能把她們當做孫家的子孫。
而繼母李女士卻很生氣,說孫女士不想替父親還債,只想著來搶遺產,現在她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也很難。債務之前都給孫女士看過了,家底全貼進去都不够,如果她不信,可以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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