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發湖南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估改革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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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湖南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湖南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形成科學的教育評估導向,加快建設高品質教育體系,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估改革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新時代教育評估改革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推進科學履行職責

(一)完善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教育領導體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牢固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理念,堅決克服短視行為、功利化傾向。全面落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學校、深入教育一線調研和為師生上思政課等制度。建立市縣兩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年終述職必述教育工作制度,重點報告重視教育工作、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民生問題解决、教育改革發展任務落實和教育安全穩定責任落實等情况。完善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運行機制,重大教育事項須先提交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討論,再按照程式審議決策。探索建立市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向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制度。

(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估。構建對各級政府的分級教育督導機制,根據國家評估名額完善評估辦法和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對市縣兩級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教育職責評估。重點督導評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解决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教育突出問題等情况。鼓勵各縣市區爭創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

(三)共同營造教育發展良好生態。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正確政績觀,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和“名校”錄取率傾向,不得下達升學名額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公佈、文宣、炒作中高考“狀元”、升學率和“名校”錄取率。對教育生態問題突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地區以及學校等組織和相關責任人員,要依規依法問責追責。

  二、改革學校評估,推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四)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體現在大中小學各學段的課程目標、課程設置和課程教材內容中,實現全覆蓋、貫穿全過程。配齊建强思政課隊伍,統籌推進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建設。分類構建和完善各級各類學校評估標準,將落實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加強和改進學校党的建設以及黨建帶團建隊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抓好社會科學普及工作、依法治校辦學、維護安全穩定作為評估學校及其領導人員、管理人員的重要內容。加强學校內部管理,健全自我評估和品質保障機制,堅決克服重智育輕德育、重分數輕貭素等片面辦學行為。

(五)完善幼儿園評估。完善幼儿園質量評估標準,重點評估幼儿園科學保教、規範辦園、安全衛生、隊伍建設、克服小學化傾向等情况,定期向社會公佈評估結果。製定推進幼小科學銜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幫助兒童順利實現幼小過渡。持續開展幼儿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幼儿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內容,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依法開展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

(六)改進中小學校評估。依據國家《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製定實施細則,義務教育學校重點評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准、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况。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建立結果定期迴響機制。依據國家普通高中辦學品質評價標準製定實施細則,突出實施綜合素質評估、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範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鼓勵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探索特殊教育評估改革。

(七)健全職業學校評估。分類研究製定職業學校(含中職學校、高職院校、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下同)辦學質量考核辦法,重點評估德技並修、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訓結合、學生獲取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質量、“雙師型”教師(含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師,下同)隊伍建設等情况。加大畢業生就業率、就業質量和就業崗位與所學專業匹配度的評估權重。探索與行業企業崗位標準銜接的評價指標體系,擴大行業企業參與辦學評估。深化職普融通,大力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大職業培訓、服務區域和行業的評估權重,將承擔職業培訓情况作為核定職業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的重要依據,推動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八)改進高等學校評估。推進高校分類評估,對不同類型高校明確不同發展要求、配寘不同辦學資源、採用不同考核標準。落實本科高校教學工作中心地位,突出對思想政治教育、教授為大學生上課、生師比、生均課程門數、優勢特色專業、學位論文(畢業設計)指導、學生管理與服務、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畢業生發展、用人單位滿意度等的評估。加强高校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提高人才培養和就業質量。改進學科評估,强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淡化論文收錄數、引用率、獎項數等數量名額,突出學科特色、質量和貢獻,糾正片面以學術頭銜評估學術水準的做法,教師成果嚴格按署名組織認定、不隨人走。落實國家應用型本科高校評估標準。製定“雙一流”建設成效評估實施辦法,突出評估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以及服務國家需求和全省“三高四新”戰畧特別是在破解關鍵核心技術、推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的貢獻。改進師範院校評估,擴大師範類專業認證覆蓋面,把辦好師範教育作為第一職責,將培養合格教師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健全民辦高校年檢制度,促進民辦高校規範辦學。完善高校經費使用績效評價辦法,加大對教育教學、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改進高校國際交流合作評估,促進提升校際交流、公派出國留學、來華留學、合作辦學、海外人才引進等工作質量。探索開展高校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情况評估,鼓勵高校通過繼續教育辦學體系向社會開放優質數位化學習資源和教育資源。

  三、改革教師評估,推進踐行教書育人使命

(九)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充分發揮教師黨支部和黨員教師作用,推進黨建工作與師德師風建設深度融合。堅決克服重科研輕教學、重教書輕育人等現象,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册、業績考核、職稱評聘、評優獎勵首要要求,强化教師思想政治貭素考察。健全教師榮譽制度,按規定定期評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徐特立教育獎等。全面落實教師職業行為準則、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强化師德失範行為通報警示制度,嚴格落實入職査詢和定期査詢制度,設立師德師風問題舉報平臺,暢通監督舉報通路。對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依法依規實施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

(十)突出教育教學實績。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估教師的基本要求。幼儿園教師評估突出保教實踐,把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促進兒童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的能力作為關鍵名額,納入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標準、幼兒教師職後培訓重要內容。研究製定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述評相關制度,將任課教師每學期對每個學生學業述評情况納入考核內容。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和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績效工資向班主任傾斜,向紮根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結合推進職業教育發展高地建設,建立健全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認定、聘用、考核等評估辦法。完善高校教師崗位聘任和職稱評審相關制度,不得將國(境)外學習經歷作為限制性條件。把參與教研活動,編寫教材、案例,指導學生畢業設計、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社團活動、競賽展演等計入工作量。落實教授上課制度,將承擔本(專)科生教學任務作為教授聘任的基本條件,明確最低課時要求,對未達到要求的給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處理。鼓勵高校學報向教學研究傾斜,改進教學研究類學術期刊評估考核工作。落實教材建設國家獎勵制度。完善教學成果獎評選制度。

(十一)强化一線學生工作。明確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幹部和教師參與學生工作具體要求,納入學校領導幹部和教師考核指標體系。落實中小學教師家訪制度,將家校聯系情况作為教師考核重要內容,並計入工作量。把上思政課、聯系學生情况納入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述職重要內容。完善學校黨政管理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原則上應有思政課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高校青年教師晋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

(十二)改進高校教師科研評估。突出科研成果質量導向,完善高校教師學術評估機制,强化學術貢獻、社會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的評估,不得將論文數、項目數、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名額與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掛鉤。堅持分類評估,根據高校不同學科、不同崗位特點推行代表性成果評估,探索長週期評估,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制。探索建立國防科技等特殊領域教師科研專門評估辦法。對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前沿技術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申報高級職稱時論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十三)推進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開展人才“帽子”清理治理,優化整合各類人才計畫。規範人才申報、人才稱號使用,不得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專案、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有關申報書不得設定填寫人才稱號欄目。完善學校績效工資管理相關政策,依據實際貢獻合理確定人才薪酬,不得將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簡單掛鉤。鼓勵高校人才稱號得主與學校簽訂長期服務契约。

  四、改革學生評價,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十四)樹立科學成才觀念。堅持以德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堅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堅決改變用分數給學生貼標籤的做法。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優化初、高中綜合素質評估內容,完善基於大數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創新德智體美勞過程性評估實施辦法,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十五)完善德育評估。根據學生不同階段身心特點,科學設計各級各類教育德育目標要求,將傳承紅色基因貫穿學校教育全過程,引導學生增强“四個自信”,立志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立志紮根人民、奉獻國家。運用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建立學生、家長、教師以及社區等多元參與的德育評估管道。建立學生品行表現紀實制度,將學生品行表現特別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情况納入綜合素質評估內容。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素養評價體系和評估標準。

(十六)强化體育評估。建立日常參與、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將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作為教育教學考核的重要內容。深化體教融合發展。完善學生體質健康檔案,中小學校要客觀記錄學生日常體育參與情况和體質健康監測結果,定期向家長迴響。將體育科目納入初、高中學業水準考試範圍。改進中考體育測試內容、管道和計分辦法,形成激勵學生加强體育鍛煉的有效機制。推進高校在招生測試中增設體育項目。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階段開設體育課程。

(十七)改進美育評估。把中小學生學習音樂、美術、書法等藝術類課程以及參與學校組織的藝術實踐活動情况納入學業要求。構建大中小幼相銜接的美育課程體系,明確各級各類學校美育課程目標。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初、高中學業水準考試範圍和中考改革試點。推動高校將公共藝術課程與藝術實踐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學分制管理,學生修滿規定學分方能畢業。

(十八)加强勞動教育評估。全面加强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構建大中小學勞動教育評價指標體系,明確不同學段、不同年級勞動教育目標要求。將參與勞動教育課程學習和實踐情况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立健全學生勞動素養評估標準、程式和方法,開展平時表現評估和學段綜合評價。鼓勵家庭、學校、社會多方參與製定學生勞動清單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的評估辦法。

(十九)嚴格學業標準。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學業要求,嚴把出口關。對初、高中畢業班學生,學校須合理安排中高考結束後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動。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學業評估制度,加大過程考核成績在課程總成績中的比重,把課堂參與和課堂紀律情况納入考查範圍。開展學士學位論文(畢業設計)抽檢工作,完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健全實習(實訓)考核辦法,確保學生足額、真實參加實習(實訓)。

(二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中考和高考命題質量,構建引導學生全面發展的考試內容體系,改變相對固化的試題形式,增强試題開放性,减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完善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和使用辦法。完善高職院校“文化貭素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專升本考試辦法,探索“職業技能證書”在職業技能測試中的認定使用,加强綜合素質評估檔案在高職分類考試中的應用,完善獲得省級以上技能大賽相應等次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具有“專升本”推薦免試資格的相關政策。深化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查,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生選拔機制。嚴格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招生秩序,不得通過設定獎金等管道違規爭搶生源。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制度,暢通終身學習和人才成長通路。

  五、改革用人評估,共同營造教育發展良好環境

(二十一)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堅決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嚴格依照法律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招攬和引進人才,促進用人單位人才引進良性有序競爭,改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二十二)不斷促進人崗相適。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按照崗位需求,合理提出招考條件、確定學歷層次,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聘、職務職級晋昇等方面,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引導用人單位科學合理確定崗位職責,建立重實績、重貢獻的激勵機制。

  六、組織實施及保障

(二十三)落實改革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深化教育評估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强統籌協調、文宣引導和督促落實。省直有關部門要對照重點改革任務,及時製定配套制度、政策和措施。各級各類學校要狠抓落實,切實破除“五唯”頑瘴痼疾。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學校和組織開展試點,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省委、省政府將推進教育評估改革情况納入對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教育督導重要內容。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强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予以督促糾正,依規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處理。

(二十四)加强專業化建設。依據國家標準建立健全教育評估監測指標體系,加强教育評估監測工作。支持組建協力廠商評估監測機构和社會組織資源庫,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等管道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嚴格控制教育評估活動數量和頻次,减少多頭評估、重複評估。嚴格落實《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减負清單》等規定,最大限度減輕基層和學校負擔。創新基礎教育教研工作指導管道,嚴格控制以考試管道抽檢評測學校和學生。探索運用現代資訊技術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情况全過程縱向評估、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估。加大教育評估、教育量測等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和專門人才培養力度。加强國家教育考試工作隊伍建設,完善工作人員選聘、待遇保障等激勵機制。積極開展教育評估省域與國際合作。

(二十五)營造良好氛圍。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動全社會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理念。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科學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文宣解讀力度,合理引導預期,增進社會共識。要落實《湖南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建立家校協同共育機制,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長參與、學校組織、社會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引導廣大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要及時總結推廣教育評估改革典型經驗,形成示範效應。

(文/鄧晶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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