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答|你家單元啥時候解封?還有這15個問題必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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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到底要封閉多久?我們提出這樣問題的大多數羣衆,是居住在管控區域的。針對當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部分羣衆思想麻痹、防控意識不强、警惕性不高甚至個別違反防疫規定等問題,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梳理了有關法律規定,解答了羣衆關心的15個方面的問題。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11月4日

銀川不少羣衆接到社區通知:

所有已到封控期限的樓棟

單元一律延期解封

待分配到點的專家組研判後再行决定解封日期

……

到底要封閉多久?

啥時候解封?

市民們該怎麼做?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一級巡視員

指揮部防控救治組負責人黃湧進行了解答

黃湧說,正常情况下不會延長。我們提出這樣問題的大多數羣衆,是居住在管控區域的。根據自治區《突發疫情集中(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和防控區域管控措施解除標准和流程》,在沒有出現確診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或環境樣本檢出陽性,沒有出現新的密接或次密接進入的前提下,管控區域自管控之日起,14天內無確診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第14天所有人員採樣,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重點區域(樓道、電梯、單元和住戶門把手)環境抽樣(社區不少於50份、樓棟和公寓不少於30份、組織和單元不少於15份)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該區域和區域內人員解除管控措施。

當然

在疫情防控時期

每個人需要瞭解有關法律規定

做到知法守法

用實際行動彙聚起戰勝疫情的强大力量

當前,寧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需要廣大人民群眾同舟共濟、眾志成城,特別需要每一個公民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依法履行義務、承擔法律責任,將法治觀念、法治管道貫穿疫情防控全過程,以知法守法的實際行動彙聚起戰勝疫情的强大力量。針對當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部分羣衆思想麻痹、防控意識不强、警惕性不高甚至個別違反防疫規定等問題,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梳理了有關法律規定,解答了羣衆關心的15個方面的問題。

我們號召全區廣大人民群眾

在抗疫工作中大力弘揚文明風尚

培育文明健康生活管道

知法守法,自我防範

共同構築起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線

1.本輪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特點是什麼?

本輪疫情經過基因測序已經證實是由德爾塔變異株輸入引發的,疫情已波及多地。寧夏本輪疫情呈現六個特點:一是同源暴露,首發病例均有內蒙古額濟納旗旅遊史且有同一餐廳就餐史;二是傳染性强,疫情進入高發季,病例入寧時正值疾病的潜伏末期或傳染性最强階段,病毒載量高;三是密接者多,病例入寧後活動軌跡複雜,密接人數多;四是傳播速度快,從現有病例發病情况分析,早期病例潜伏期較短,平均2天,近期病例潜伏期較長;五是波及範圍廣,銀川市、吳忠市、中衛市均有確診病例;六是不確定性大,整體疫情呈現輸入引起的散發多波幅狀態。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法律規定?

新冠肺炎是乙類傳染病,按甲類傳染病管理。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之規定,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對相關場所可採取緊急管控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等。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治安。

3.公眾如何依法配合疫情防控並承擔哪些責任?

(1)非必要不外出,不主動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2)要及時全程接種新冠疫苗,降低感染風險;(3)合理安排出行,在公共交通工具、車站、碼頭、機場等公共場所要嚴格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4)在接觸公共場所門把手、水龍頭、電梯按鈕等設施後及時清潔和消毒雙手;(5)不紮堆,公共場所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6)在公共場所打噴嚏、咳嗽等,及時用紙巾或手肘遮擋口鼻;(7)儘量減少使用公共餐具,堅持分餐制;(8)一旦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儘早去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就診,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1)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3)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构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4)以暴力、威脅管道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4.公民在流行病學調查中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法律責任?

公民在流行病學調查中承擔如下義務:(1)主動配合,不拒絕。接到需要配合調查的通知後應積極主動配合,提前準備相關資訊,禮貌相待,耐心回答,配合調查人員在規定12小時內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2)如實報告,不隱瞞。被調查人要如實提供個人基本情况、旅居史、接觸史、接種史、既往健康狀況等,如有隱瞞並導致疾病傳播的,將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追究民事責任。(3)行程具體,不模糊。調查重點之一是找出接觸的“上家”和“下家”,區分居家、外出、工作、娛樂等時間段,可能接觸哪些人群,可借助通話或消費記錄提供幫助。(4)隨時溝通,不斷線。調查對象需要回顧近14天行程,出現記憶偏差時,可尋求親友幫助回憶。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組織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构、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况。不配合流調,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如果個人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況下,依法發佈的决定、命令,阻礙衛健部門、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為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依法採取檢查、隔離治療等措施的行為,公安機關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予以罰款至拘留的治安處罰,而性質嚴重,構成妨害公務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還應依《刑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法律責任。

5.什麼情况下實行社區(包括行政村)或社區封閉式管理?

由於德爾塔變異株傳染性極强,所以,經過流行病學調查,在同一空間、同一組織、同一建築,在發病前四天和病人相處在一起的都是密切接觸者;與密切接觸者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閉環境工作、聚餐和娛樂等近距離接觸但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的人員、與密切接觸者接觸頻繁的家屬和同事等人群為次密接人群;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在乘坐飛機、火車和輪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共同生活、學習、工作以及診療過程中有過接觸,以及共同暴露於商場、農貿(集貿)市場、公車站、捷運內等公共場所的人員,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為一般接觸者。

對於上述人員無法採取集中醫學觀察而需在家進行居家醫學觀察時,政府將依法對社區(包括行政村)或社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對社區(包括行政村)或社區實行封閉式管理之後,社區幹部、公安幹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實行人盯人管理策略,確保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集中或居家進行隔離管理。對不遵守隔離觀察要求擅自脫離隔離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6.實行社區(包括行政村)或社區封閉式管理應注意哪些事項?

(1)實行社區(包括行政村)或社區封閉式管理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以及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构及連絡人和聯繫方式。

(2)要組織專業人員定期進行核酸檢測直至觀察期滿,發現疑似病例或核酸檢測陽性人員要立即轉移到定點醫院救治。

(3)做好清潔與消毒工作,依法處置醫療廢棄物和生活垃圾,避免交叉感染。

(4)指定醫療衛生機构人員每天早、晚對密切接觸者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並詢問其健康狀況,填寫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記錄表,並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5)實施醫學觀察的工作人員應充分做好個人防護。

7.對封控區、管控區和防範區如何進行管理?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規範要求,寧夏將涉疫地區精准劃分為封控區、管控區和防範區三類,實施分類管理。

(1)封控區。嚴格實行“區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措施,實施24小時巡邏值守,加强對封控區內人員管理,對所有封控人員實行健康監測,實施每日零報告制度並嚴格落實核酸檢測措施。

(2)管控區。嚴格實行“人不出區、嚴禁聚集”措施,所有人員居家,每戶每2至3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社區指定地點購買或領取生活物資。對管控區管理對象進行健康監測,實施每日零報告制度。

(3)防範區。嚴格實行“强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非必要不離轄區”措施。在防範區內,嚴格落實進入室內公共場所預約錯峰、測溫、亮碼、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測溫、亮碼、戴口罩等措施。暫停棋牌室、影劇院、网咖、歌廳、酒吧、圖書館、健身場所、培訓機構等有關室內公共場所運營活動,中小學暫停線下教學,大高職院校封閉管理。

8.公民在社區封閉式管理中履行哪些義務、違反規定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公民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組織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构、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况。囙此,配合街道、鄉鎮,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物業管理等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社區封閉式管理的相關措施,是社區居民依法應當履行的疫情防控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組織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佈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組織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組織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組織和個人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囙此,社區居民如果違反社區封閉式管理的相關措施,將可能承擔治安處罰、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處罰等法律責任。

9.集中隔離場所(紅區)的人員就醫有哪些流程?

銀川市隔離點人員就診,確定自治區人民醫院和“銀川市臨時急救醫院”作為隔離點人員就醫定點保障醫院,閉環對隔離點人員進行救治。

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健康出現異常後,及時報告駐點保障醫務人員,配合閉環轉運至紅區人員定點保障醫院專用區域(紅區)進行診療分流。

10.封控、管控區域人員就醫有哪些流程?

封控、管控區域人員健康出現異常後,向社區“五包一”(“五包一”機制是指對社區內的居家隔離觀察戶等重點人員,實行由一名黨政領導、一名基層黨員、一名醫護人員、一名社區幹部、一名社區志願者組成專班負責管控的工作方式)工作組報告,配合閉環轉運至定點保障醫院的黃區人員就醫專用區域(黃區),進行診療分流。

11.封控、管控區域外健康碼“黃碼”人員就醫有哪些流程?

健康出現異常後,自行前往定點保障醫院專用區域(黃區)就醫,由接診醫療機構進行評估,無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的,由接診醫療機構按常規診療流程診療,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的,轉醫院發熱門診規範診療。

12.孕產婦就診就醫可以去哪些醫院?

銀川市孕產婦產檢和分娩區分不同情况到下列醫院就診:

(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承擔妊娠風險評估為紅色的孕產婦,中風險社區孕產婦,三區健康碼“黃碼”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2)自治區人民醫院承擔妊娠風險評估為紅色的孕產婦,中風險社區孕產婦,三區健康碼“黃碼”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3)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承擔妊娠風險評估為紅色的孕產婦,三區健康碼“黃碼”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4)銀川市婦幼保健院閱海分院承擔三區正常孕產婦產檢及分娩任務。

(5)自治區人民醫院西夏分院承擔妊娠風險評估為紅色的孕產婦,三區健康碼“黃碼”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6)自治區中醫醫院承擔三區正常產檢及分娩孕產婦,可有限承擔西夏區封控管控區域和健康碼“黃碼”孕產婦門診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7)靈武市人民醫院承擔靈武市封控管控區域和健康碼“黃碼”孕產婦門診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8)賀蘭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承擔賀蘭縣封控管控區域和健康碼“黃碼”孕產婦門診產檢和住院分娩任務。

13.看病就醫患者應注意哪些事項?

(1)所有患者就醫必須提前向醫療機構出示健康碼和行程碼,接受體溫測量和流行病學史問詢。封控管控區域人員還需提供24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老年人就診如無法使用智能手機,可及時尋求志願者和導診醫務人員幫助查驗健康碼、行程碼。

(2)預檢分診發現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的患者要到發熱門診就診,並配合做好資訊登記。

(3)借助“互聯網+醫療”的優勢,登入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掃描首頁二維碼進入“互聯網+醫療”線上義診平臺,選擇互聯網醫院相關科室醫生進行就醫諮詢。

14.開展擴大範圍核酸檢測的法律依據及拒絕核酸檢測應承擔哪些責任?

2020年10月,我國將新型冠狀病毒納入《傳染病防治法》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組織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构、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採取緊急措施,並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

居民拒絕接受核酸檢測並由此產生後果將要承擔法律責任,如引發病毒傳播等,則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5.集中(居家)隔離人員解封有哪些標準要求?

嚴格按照11月1日,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印發的《突發疫情集中(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和防控區域管控措施解除標准和流程》,經評估審批後,規範有序做好管控措施解除工作。

來源:寧夏日報用戶端

編輯:詹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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