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建剛)日前,從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獲悉,河北省取消工商業用電目錄銷售電價,河北南網全部工商業電力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參與電力交易,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將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工商業用戶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購電,一是直接參與市場交易購電,二是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可以自主選擇任一種管道。12月1日前,仍未選擇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也未與國網河北省電力簽訂代理購售電合同的用戶,按照政策規定,默認暫由國網河北省電力代理購電,執行代理購電用戶電價,不向代理購電用戶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執行《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我省目錄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能價規〔2021〕3號)規定的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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