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恩施這17家組織擬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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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民辦非企業單比特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市民政局擬對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未按規定進行年檢的社會組織作出行政撤銷處罰。此公告自發佈之日起60日後即視為全部送達。

11月2日

恩施市民政局發佈公告

擬對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

未按規定進行年檢的17家社會組織

作出行政撤銷處罰

公告原文如下

恩施市民政局擬對17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行政處罰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250號)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民辦非企業單比特記管理暫行條例》(第251號)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市民政局擬對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未按規定進行年檢的社會組織作出行政撤銷處罰。

具體名單公告如下:

一、社會團體(7個)

恩施市肚皮舞協會

恩施市華硒蔬菜行業協會

恩施市吉他愛好者協會

恩施市民宿行業協會

恩施市農家樂協會

恩施農民合作社聯合會

恩施市盛家壩鄉老年人協會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10個)

恩施市敏君美容美髮職業培訓中心

恩施州藝萌聽力語言康復中心

恩施市風情龍馬文化體育俱樂部

恩施市福娃幼儿園

恩施市金童子幼儿園

恩施市新華科技職業技術學校

恩施市藝蒙幼儿園

恩施市中澳教育培訓中心

恩施市外國語藝術幼稚園

恩施市傳媒幼儿園

各相關組織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有抗告,請在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內向市民政局提出陳述申辯、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此公告自發佈之日起60日後即視為全部送達。

特此公告。

單位位址:恩施市大橋路68號

聯系部門:社會組織管理股

聯繫電話:0718-8463678

恩施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日

來源:硒都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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