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近日,我省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優化科研生態環境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在省級科技研發專項、省高校重點科研項目基礎研究專項、中原院士基金中開展科研經費“包乾制”試點。
科研經費“包乾制”意味著什麼?簡單來說,沒實行“包乾制”前,科研人員在課題沒開始前,就需要計畫好費用要花在什麼地方、怎麼使用,並要求後續費用使用時也嚴格遵循預算。但是,科研帶有不確定性,過於限定經費科目,會掣肘科學探究。
“按照《意見》規定,‘包乾制’實行後,項目經費實行定額包乾資助。也就是說,只要確定經費總額,無需再編制明細費用科目預算。”省財政廳科技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科研經費“包乾制”剛一提出,就引起了我省廣大科研人員的關注。“以前申請項目時,要提交一份包括不同科目的財務預算,每一個科目都對科研經費使用有一定比例要求。”省農科院經濟作物研究所研究員、優質花生專項負責人臧秀旺說,“還沒開始課題,就要填寫未來需要具體使用哪些儀器設備和原材料。後期如果遇到儀器變更或者原材料漲價,就要重新調整經費,變更起來比較麻煩。”
“試點是探索如何為科研人員‘鬆綁’的良好開端。”臧秀旺說,對此項改革十分歡迎和期待,希望試點能够儘快推開,惠及更多科研人員。
“缺乏彈性的預算管理管道,不符合科研工作不斷變化、探索未知的現實情况,新增科研人員的負擔。實行‘包乾制’後,科研人員將從繁瑣的經費管理體系中解放出來,讓科研人員全身心投入科技創新本身。”省社科院副研究員趙然說。
我省將如何落實科研經費“包乾制”?《意見》明確,賦予專案負責人經費支配權,實行專案負責人簽字報帳制。項目經費使用的規範性和合法性納入科研誠信管理。管理費由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實際管理支出情况與專案負責人協商確定。績效支出由專案負責人根據實際科研活動需要和相關薪酬標準自主確定,項目承擔單位按照現行薪水制度進行管理,不納入組織績效工資總額基數。
同時,專案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代表研究團隊承諾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科研誠信要求,按照科研專案績效目標和任務書開展科學研究工作;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於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不截留、挪用、侵佔和虛假套取,不用於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包乾制”並非將科研經費一發了之。“包乾制”試點是根據科研人員的經費管理、科研成果、科學操守、素養及科研團隊的穩定性等前提條件决定的。“如果都‘包乾’了,光講錢和投入,之後什麼都不管,這不可能。”省財政廳科技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落實中,依託單位尤其要注重經費使用的監管。實行結果導向和公開公示制度。專案負責人根據實際使用情况編制項目經費决算,項目承擔單位自行開展財務審查。項目實施期滿後,要嚴格按照項目任務書約定開展綜合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後續支持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項目承擔單位應在組織內部公開項目經費决算、績效評價結果等事項,接受內部監督。”(記者曾鳴製圖/張焱莉)
“包乾制”試點經費使用“負面清單”
1.不得虛構經濟業務、編造虛假契约、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
2.不得通過合作、合作經費管道套取資金。
3.不得以虛列、偽造名單等管道,虛報冒領勞務費,套取財政資金。
4.不得用於與本科研項目無關的支出。
5.不得用於應由個人及家庭負擔的支出。
6.不得濫用、浪費科研經費,違規預支、預存費用私設“小金庫”。
7.不得截留、挪用、侵佔科研經費。
8.不得使用科研經費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
9.其他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檔明確不得開支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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