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兩名受害者因為戶籍的城鄉差异,獲得的賠償相差數十萬元,這一“同命不同價”的情况將在湖南成為歷史。
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標准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
一、將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範圍擴大至湖南省全轄區,將試點案件類型範圍擴大至所有人身損害賠償類民事糾紛;
二、各法院應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
三、本通知標準從2021年11月1日開始執行,11月1日之前已進入二審或三审程式的案件仍按原標準執行。
據悉,2019年湖南高院開始在長沙、岳陽、常德、郴州四個地區兩級法院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開展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此次在全省範圍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
附:湖南省統計局相關資料
解讀
湖南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覃開豔:
早先區分城鄉賠償標準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是由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准所决定。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我國法治水准的縱深推進,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使得城鄉居民獲得平等的人身損害賠償,有助於進一步實現城鄉居民權利平等,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
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靖港法庭庭長潘智慧:
試點範圍擴大前,受害者的殘疾(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何種標準賠償往往是案件爭議焦點。有的農村戶籍受害人及家屬主張其經常居住地在城鎮,可以按城鎮標準賠償。但他們往往法律意識比較淡薄,沒有有效的證據證明,比如租房沒有契约,銀行沒有固定收入流水等,有的當事人還會囙此誤解法官在幫侵權人。統一標準之後,減輕了當事人舉證的責任,也减少了與此相關的衝突糾紛。
三湘都市報:
統一標準後,對當事人及其家屬而言,因為賠償方案簡單,雙方爭議更少,能更快化解糾紛,也囙此减少訴訟的發生。此外,統一後的標準是金額更高的城鎮標準,在常見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如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失會更大,一些駕駛員會更加注重安全駕駛、加大保險覆蓋程度、提高保險額度等,長遠來看,能减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來源:湖南高院民一庭、三湘都市報、湖南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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