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兩個人從戀愛走向婚姻的基礎,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慢慢地都會有屬於自己的小秘密,更何况即將結婚的兩個成年人。但是在現實情况中有些人的控制欲和佔有欲非常强,對自己的愛人就是要全面掌控。
胡芳和劉駿(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是從小長大的好朋友,更是在同一所學校裏讀完初高中的同學,所以兩人在青春期時就是一對非常要好的朋友,彼此之間幾乎沒有秘密可言。後來兩人參加高考,劉駿考上了南華大學衡陽醫學院而胡芳考上了廣西醫科大學,從此兩人就分開了。
如果兩人是一般的發下,分隔兩地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剛開始的兩人也是這種狀態。但是時間久了之後胡芳時常控制不住地去想念劉駿,於是在適應了大學的生活和環境之後,就開始主動聯系劉駿,後來就和劉駿開啟了異地戀。
很快時間就到了大學畢業的時候,兩人在從各自的大學畢業後都回到了位於湖南省彬州市嘉禾縣的老家發展,隨後又在同一家醫院上班。而且兩人都很優秀,很快就通過了試用,劉駿也成為了外科醫生而胡芳也成為了該院的女藥師。
雖然從大學到工作兩人相戀了已經有五年的時間,但是感情卻一直不溫不火,並且在一起的時候也不像愛人之間的關係,反而經常在一起吵架。原來在兩人都上大學的時候,胡芳就經常控制劉駿,一天打好幾個電話,但是劉駿考慮到異地戀的因素也就沒有多說什麼。
回到老家的兩人基本上天天都能見到對方,也都知道對方在做什麼,但胡芳依舊緊緊抓住劉駿不放,有時候還拿他的手機檢查。這就讓劉軍非常地不解和反感,為此兩人吵過不少次架。
在一次又一次吵架和關係緩和的過程中,劉駿累了。於是在2010年6月兩人分手,並且劉駿還給了胡芳一萬元的費用來補償這麼多年來的感情。胡芳當時雖然同意了分手,但是情感告訴她不可以,所以在之後的日子裏,胡芳多次找到劉駿要求複合,還要還他的一萬塊錢分手費。
但是劉駿對她早已沒有了感情,所以一直不同意複合。一次次被拒絕,胡芳的心也就一次次被傷害,最終她將原來對劉駿的愛意轉化為恨記在了心裡。在2010年,胡芳通過開處方的管道獲得了20片安眠藥,並攜帶在身上。
7月22日的晚上,她邀請劉駿來當地一家飯店,在飯店中胡芳又一次對劉俊說起了想要複合的話,又被拒絕後,她心底裏最後一絲希望也破滅了。於是走進了衛生間將兜裡的20片安眠藥全部搗碎,隨後背著劉駿將藥全部倒進一瓶飲料中。
後來劉駿將這瓶飲料全部喝了下去,沒過多久安眠藥開始發揮藥效,劉駿就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在看到劉駿暈睡過去後,胡芳就起身用枕頭捂住他的口鼻處,片刻時間劉駿就不再動彈了。
意識到劉駿已經死了,胡芳便睡在他身旁,在第二天清晨醒來後,外出購買了兩個大號行李箱和一把菜刀。在浴室內將其分屍,分別裝在兩個行李箱中,並清理了現場,隨後拖著行李箱離開飯店,搭乘計程車進行拋屍。
在拋屍之後還用劉駿的手向醫院請了假,並且給家裡人發去簡訊說想出去走走。而她則和同事一起去東江湖旅遊,偽造不在場的證明。但是當時她拖著行李箱的過程已經被飯店拍到了。
多日未聯系到劉駿的家人難免起疑,於是便報警尋找劉駿的下落,而警方通過劉駿的通話記錄和社會關係人員的走訪。最終找到了劉駿最後出現的那家飯店,並調取了飯店的監控錄影,從監控中發現了劉駿和胡芳一起進入該飯店的一個房間,但是最後只有胡芳一人出現,並出現了兩個大的行李箱,這一切都將懷疑的矛頭指向了胡芳。
2011年8月25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胡芳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隨後告知判决結果是因慎用死刑政策作出的裁决。但是劉家人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滿意,2012年7月31日,湖南高院對本案作出二審判决,胡芳被改判死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幹意見》的規定,要準確理解和嚴格執行“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對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要依法嚴格控制死刑的適用,統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標準,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2013年2月5日胡芳被執行槍決,胡芳就這樣結束了自己的短暫的生命。2010年7月28日,警方在郴州市六角亭一處廢棄多年的民房內發現了兩袋碎屍,經過DNA比對確定這些碎屍來源於劉駿。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胡芳在供述時存在刻意隱瞞事實真相,以及殺害被害人後碎屍拋屍的情况,作案手段殘忍,依法嚴懲。
愛情是美好的,是需要彼此之間互相信任和尊重,當一個人過度地去控制另一個人的時候,這時候的愛情就不再是愛情本身,很多的是一種欲望的滿足。就像胡芳想要控制劉駿,最後依舊沒有得到劉駿的回心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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