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寵物犬路燈旁撒尿觸電死亡,主人索賠5萬元;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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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據媒體報導,調解員接到調解申請後,立即對此糾紛進行了認真梳理。本案基本事實清楚,但糾紛雙方在賠償責任承擔及損失確定兩個方面存有較大分歧。物業公司負責人趙某某表示:導致社區路燈漏電除颱風帶來的持續豪雨影響外,燈柱長期受含有酸性便溺腐蝕亦是燈柱損壞的重要原因。其認為,孫某某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寵物犬的全部損失費和精神損害費共計5萬餘元費用太高,故不接受賠償要求。趙某某遂同意在合理的範圍內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三個月前市民孫某某養的寵物犬

出了意外它在社區路燈旁撒尿尿到了裸露在外的電線觸電死亡

事後,孫某某向物業索賠五萬元相關新聞沖上同城熱搜

這件事情的詳情

上海法治報做了報導

調解員:雙方都有責任狗主放弃索賠

據媒體報導,調解員接到調解申請後,立即對此糾紛進行了認真梳理。本案基本事實清楚,但糾紛雙方在賠償責任承擔及損失確定兩個方面存有較大分歧

物業公司負責人趙某某表示:導致社區路燈漏電除颱風帶來的持續豪雨影響外,燈柱長期受含有酸性便溺腐蝕亦是燈柱損壞的重要原因。其認為,孫某某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寵物犬的全部損失費和精神損害費共計5萬餘元費用太高,故不接受賠償要求。

調解員從法律角度出發告知趙某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物業公司在明知燈柱受含有酸性便溺腐蝕、會使燈柱損壞的情况下,未積極主動履行法定義務加以制止,長期放任違法行為的發生是導致燈柱銹蝕的成因之一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囙此,趙某某的辯解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更不應將其作為拒絕承擔賠償的理由。

趙某某遂同意在合理的範圍內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接著,調解員又與狗主孫某某進行當面溝通。孫某某認為,物業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公共設施管理的法定職責,致使社區內公共設施及安全措施長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是造成本起糾紛的全部成因,幸虧這次寵物犬出事暴露了漏電隱患,否則危及居民後果更不堪設想

調解員在一番勸慰後告訴孫某某:現有公共視頻顯示由於孫某某在遛狗時未將狗拴牢,導致其徑直走向它熟悉的燈柱下撒尿,是未盡安全義務的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燈柱長期受含有酸性便溺腐蝕亦是燈柱損壞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見物業公司不願承擔全部責任的訴求,有一定的法律依據。

經過調解員的多次溝通、協調,糾紛雙方最終互諒互讓,就此案糾紛調解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調解協議書。孫某某也認識到了自己在這起糾紛上存在不妥之處,同意放弃精神損失費主張。

很難不聯想

日本剛有先例

這則新聞今天沖上同城熱搜後,很多網友想起了月初的一條相關新聞,甚至有人直接打上話題指路。

原來,今年2月18日,日本三重縣一根長6.5米的紅綠燈柱突然倒塌。警方調查多月後發現,燈柱根部所含尿素是其它燈柱的42倍之多。警方稱這是很多狗狗散步的必經之路,燈柱倒塌的罪魁禍首是狗尿長年累月侵蝕。

現時涉事燈柱已被替換,警方建議寵物主人帶小狗去其它地方散步。

網友:就是可憐了狗

不少網友提到,當燈柱已有漏電現象時,社區其他業主在下雨天也有可能無意間觸電,確實是安全隱患,物業需要對此負責。狗狗是用自己的生命,替其他業主擋了一劫,“就是可憐了狗”。

也有不少網友言辭激烈地抨擊狗主,“狗不懂事,人難道也不懂事?”“遛狗不要隨地大小便”。

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養“毛孩子”的家庭日益增多。然而,居民在外出遛狗時,不牽繩、不約束,寵物犬咬人、隨地便溺等不文明現象時有發生,鬧出社會新聞的也不在少數。

資料圖。湖北宜昌市民公園內遛狗

像這位老伯伯這樣加强自律文明養寵才能和毛孩子安享幸福時光哦!

來源:上海新聞廣播、上海法治報、時間視頻等編輯:龔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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