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能有一臺賓士or寶馬
在別人眼裡是“有錢人”的象徵
就算放到如今的汽車市場
賓士、寶馬、奧迪等車系
也是高端車系的佼佼者
(買不起豪車的小肥肥表情是這樣的)
可是誰曾想到
這名劉先生(化名)
竟然真的相信一臺寶馬能以7500元的價格
在某寶二手拍賣上拍下來…
劉先生在某寶平臺的“阿裡拍賣-撿漏”欄目中找到了一家名為“淘車二手車”的店鋪,2019年11月14日,劉先生在該店鋪中以整車價7500元的價格拍下了一輛“賓士GLA級2016款四驅2.0T雙離合時尚型”二手車。
劉先生聲稱,當時店鋪頁面顯示,該車輛為“一口價”秒殺,價格為4000-7500元。劉先生以7500元的價格拍下,並完成了付款流程。
購車訂單顯示劉先生以7500元買下車子
可劉先生拍下來之後
該店的客服表示
這款車“不再售”、“沒庫存”了
希望劉先生選擇退款
然後劉先生拒絕了店家的要求
並且多次催促發貨…
至於為什麼一臺賓士車
能以7500元的價格掛在店鋪上呢?
店家給出的解答是:
後臺系統出錯了,標錯了價格
並且該車源已經售出,無法正常交易
於是店家再次提出讓劉先生退款
表示會給予100元的補償
劉先生果斷拒絕了店家的請求
交易無法達成,雙方意見不一
於是在2019年12月23日
雙方就賠償方案提起訴訟解决
法院判決:
賣家賠償近20萬元
在一審庭審中,賣家所屬公司好車酷酷方面表示,公司存在兩種交易模式(整車價和預約金),由於劉先生是在“雙十一”期間購買,只能是預付金形式,“整車價僅是作展示作用,公司方面將預約金錯標成了整車價,實際7500元是預付金”。
而後,在二審庭審中,好車酷酷方面又表示,系某寶系統故障,導致整車價價格標注錯誤,並且車輛現已出售,無法完成交付。
據悉,現時新車賓士GLA官方指導價在27.68萬-33.28萬元,而二手賓士GLA 2016款的成交價在16萬-22萬元不等。
汽車的大致款式(圖片源自網絡)
但劉先生認為,自己的購買流程並無問題,既然對方無法交付車輛,希望對方承擔因違約行為造成的預期利益損失。
一審中,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指出,劉先生與好車酷酷公司之間成立的買賣契约,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義務。最終,一審判決好車酷酷二手車經紀(天津)有限公司賠付劉先生196500元,案件受理費4300元由被告方好車酷酷承擔。
二審中,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根據天眼查顯示,現時好車酷酷二手車經紀(天津)有限公司已被強制執行,執行金額20.08萬元。
該判决一經公佈
不少網友對此表示:
本來想博個眼球,
沒想到還真有人較真
對於此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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