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傳說中的壽星老,他的坐騎是一隻白唇鹿。在現實中,白唇鹿就生活在青藏高原等地。白唇鹿渾身是寶,有些不法人員為了牟取私利,打起了白唇鹿的主意……
01收購7只白唇鹿
2013年12月,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某村村民加旦在本村成立了某有機畜牧業專業合作社,經營範圍為犛牛酸嬭、曲拉、酥油、有機牛肉、各類中草藥等。幾年下來,生意不好不壞。他聽說白唇鹿藥用價值高,鹿製品賣得特別好,於是私下做起了收購白唇鹿,取用鹿製品的買賣。
2017年4月,加旦在黃南州同仁市隆務鎮一藏餐館內認識了才讓,聊天過程中談起養鹿一事,才讓告訴加旦,自己有兩隻白唇鹿(雌雄各1只)想對外出售。加旦與合作社成員商議後决定以每只1萬元的價格收購。才讓和朋友多傑便將兩隻偷捕來的白唇鹿運至同仁市隆務鎮維哇村公路旁,加旦以合作社的名義當場向才讓、多傑(兩人另案處理)支付了錢款。隨後加旦與合作社成員將收購的白唇鹿運至合作社飼養。
加旦的合作社在收購白唇鹿的消息不脛而走。2018年4月的一天,同仁市蘭采鄉的桑紮(另案處理)通過手機聯系到加旦,稱自己手上有兩隻白唇鹿,加旦征得合作社其他成員同意後,按照每只1萬元的價格收購了兩隻白唇鹿。2019年2月至9月,加旦以合作社名義按照每只4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價格,收購澤庫縣附近牧民羣衆非法捕獲的白唇鹿3只。
02製成藥酒售賣
收購來的白唇鹿命運多舛。2018年,加旦從收購來的1只白唇鹿身上割取鹿茸,並抽取鹿血,製作了100瓶鹿茸酒,對外出售了90瓶,獲利9000元。合作社的十戶成員各分了1瓶。2019年,從兩隻鹿的身上割取了鹿茸和抽取了鹿血,製作了200瓶鹿茸酒,出售了182瓶,獲利18200元。合作社的十戶成員各分了1瓶,剩餘的8瓶被公安機關扣押。通過出售鹿茸酒獲得的利潤統一交到合作社,用於合作社日常經營。銷售管道也是由合作社成員尋找和聯系買家,還有一部分通過澤庫縣市場產品推介會向外出售。
2020年2月,黃南州森林警察局麥秀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發現加旦的合作社院內馴養著7只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疑似白唇鹿,於是向澤庫縣森林警察局打電話反映了情况。
接到線索後,澤庫縣森林警察局趕往合作社,取樣後委託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7只野生動物作DNA鑒定。鑒定意見為:7只野生動物為白唇鹿。
2020年3月9日,澤庫縣森林警察局立案偵查。經過調查,查證了合作社和法人代表加旦非法養殖白唇鹿,並割取鹿茸,抽取鹿血後製作鹿茸酒的犯罪事實。
03依法判刑9年
澤庫縣人民檢察院向澤庫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10月,澤庫縣法院認為,澤庫縣某村某有機畜牧業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加旦違反國家關於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唇鹿7只,並製作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依法應予懲處。法院判決,澤庫縣某村某有機畜牧業專業合作社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罰金2萬元;加旦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5000元。
宣判後,加旦不服判决向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黃南州中院受理後,作出一審判決並無不當,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今年4月,加旦以原審判决量刑過重等為由,向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省高院審查後,認定本案中加旦的行為符合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白唇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一隻屬情節嚴重,兩隻屬情節特別嚴重。本案中,加旦從事參與非法收購、運輸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唇鹿並出售鹿製品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加旦收購7只白唇鹿,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原審判决綜合考慮加旦有自首、初犯、偶犯,後果不嚴重等情節,對其予以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量刑也是適當的。最終,省高院駁回了加旦的申訴。
合作社參與非法收購、運輸的8名人員也受到了法律的嚴懲。7只白唇鹿在澤庫縣森林警察局的解救下,移交至青海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來源:青海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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