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二房東”疑卷款跑路,仲介平臺已核查房客損失約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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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20日,望京附近多名租客發現,自己的房東張偉失聯了。部分與他簽下租房契约並交了房租的人面臨被清退。張偉消失後,有租客反映稱自己被仲介平臺工作人員勒令搬出房屋,更有租客回家發現自己的行李已被打包,房屋門被鎖住。面對此情况,多個仲介平臺發聲稱,已排查到多套涉事房屋和多名受害者,有的平臺表示“不會强行要求租客搬離”,有的平臺則表示“將全額承擔損失”。現時,有租客向當地派出所報警,警方也已經立案。

10月20日,望京附近多名租客發現,自己的房東張偉失聯了。部分與他簽下租房契约並交了房租的人面臨被清退。

據多名租客描述,張偉是在北京“擁有大量房源”的人,因為房租相對便宜、為人熱情,周圍很多同事從他那租房。

這些租客們後來發現,這些房屋是張偉從仲介手中租來,偽造了房產證聲稱是自己的房子,或者說是親戚的房子,以低於市場價5%-20%的價格出租給租客,並且要求年付。租客們組建的微信群顯示,有上百人在張偉這裡租過房,且大都在互聯網公司工作。

張偉消失後,有租客反映稱自己被仲介平臺工作人員勒令搬出房屋,更有租客回家發現自己的行李已被打包,房屋門被鎖住。

面對此情况,多個仲介平臺發聲稱,已排查到多套涉事房屋和多名受害者,有的平臺表示“不會强行要求租客搬離”,有的平臺則表示“將全額承擔損失”。現時,有租客向當地派出所報警,警方也已經立案。

10月23日,韓申羽收到的北京市公安局受案回執。受訪者供圖

“二房東”跑路,租客遭清退

韓申羽(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2019年11月,他在查看了寫有張偉名字的房產證後,與張偉簽下了租房契约,以每月5270元的價格付給了張偉一年的房租63240元,以及押金5270元。韓申羽稱,這樣的房租價格比市面上的價格至少低了1000元。

2020年4月,一名自稱房子業主的崔女士與帶著寫有“自如”字樣工牌的管家上門時,韓申羽看到崔女士向他展示的房產證上業主名字並不是張偉。社區物業也告知他,業主姓崔。

2021年10月20日,一名徐姓女子找到韓申羽說,自己從自如平臺租了幾間房用作民宿,張偉是從她這裡租的房子,現在張偉消失,10月20日房租到期,她要求韓申羽在23日之前搬離該房子。

韓申羽撥打張偉電話始終無人接聽。他說,徐女士被自己拒絕後,帶著陌生男子於22日淩晨多次砸門,言語辱駡,並切斷自家電源。最終,他向南湖派出所報警。

10月20日張偉失聯的時候,李燦燦(化名)剛於一個月前交給張偉一年的房租約10萬元。

李燦燦告訴新京報記者,10月13日,她發現自家房門上貼有一張“北京自如生活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關防的告知函。

告知函顯示,“我司嚴格禁止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使用,簽約方的非法轉租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限您在2021年10月20日前將房屋內屬於您個人的財物清理搬走”。

同樣被自如貼了告知函的汪晴(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她詢問張偉時,張偉表示會退還租金和押金,但10月20日,張偉聯系不上了。21日,汪晴發現自家房門被鎖住了。

汪晴報警後找來了開鎖公司,進入房子後,她發現原來的門鎖已損壞,兩個臥室也被鎖住。自己的行李被打包在幾個編織袋裏,編織袋上貼著“北京自如生活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封存”的封條。

韓申羽向張偉的轉帳記錄。受訪者供圖

租客主要集中在互聯網公司,或達上百人

多名租客表示,張偉自稱在北京“擁有大量房源”,周圍同事有很多在他那租房,並且他為人熱情,房屋維修等問題總是能及時解决,取得了租客信任。租客們組建的微信群顯示,有上百人在張偉這裡租過房,且大都在互聯網公司工作,主要以美團、阿裡、華為等員工為主。

李蘊(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交給了張偉約13萬元的房租。這些租客們後來發現,這些房屋是張偉從仲介手中租來,偽造了房產證聲稱是自己的房子,或者說是親戚的房子,以低於市場價5%-20%的價格出租給租客,並且要求年付。

“有人已經在他那租住兩年多了,張偉收取下游租客年付的租金,再月付甚至日付、周付給上游的通路,套現牟利。”李蘊猜測。

韓申羽也表示,根據租客們組建的微信群裏統計,現時涉案金額可能達600萬以上,且被騙者人數還在陸續新增。

10月22日,汪晴回家後發現自己的行李被打包。受訪者供圖

平臺方已成立專門團隊核查,警方已立案

10月27日,自如品牌部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自如方面排查到涉事房源約20套,已組成專門團隊與租客積極溝通。

10月28日,我愛我家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該事件警方已經介入,我愛我家已成立專項小組協助調查,不會强行要求租客搬離。

同日,北京鏈家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聲明稱,“望京某二房東跑路”一事,經核查,其中涉及鏈家房源2套,北京鏈家將墊付該房源所涉客戶的全部損失。

10月28日下午4時許,自如客服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望京某二房東跑路”事件發酵以來,自如陸續收到受害租客的迴響,現時累計有50餘人。

針對這一事件涉及的相關租客,自如决定將全額承擔損失,預計約500萬元。具體到每個租客的溝通安置,自如將組成專項團隊,委派專人跟進。

韓申羽稱,南湖派出所已於10月22日受理他的報警。韓申羽表示,由於此次受害者較多,凡是在各地派出所舉報張偉詐騙案的均已並案處理。“警方告訴我張偉的案子是刑事詐騙案,但是具體房子的糾紛是民事糾紛,需要去法院處理,現時警方的主張是維持原狀,保護租客的利益,我們可以繼續住,若遇到暴力清退的話,不開門,錄像並及時報警。”

10月28日,自如聲明。圖源自如客服官方微博

律師:“二房東”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仲介平臺應對轉租行為履行監管義務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白小强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本案中,張偉隱瞞事實謊稱自己是房東,騙取租金,已構成詐騙罪。

白小强表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至於仲介平臺的責任,白小强表示,仲介平臺應當對租戶有所瞭解,對可能存在的轉租行為進行審查,在明知租客轉租時,就應當履行監管義務,否則應當承擔監管不力等責任。

白小强表示,“如果租客不願代張偉支付租金和違約金,仲介機構催告無果時,仲介機構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解除後,張偉與租客之間的轉租合同喪失存續基礎,此時,仲介結構有權請求租客騰退房屋。”

新京報記者慕宏舉

編輯劉倩

校對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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