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海南政協原副主席王勇受賄9047萬,一審被判無期。王勇是十九大後海南第二個落馬“老虎”。
10月28日上午,廣西桂林中院一審公開宣判海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勇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王勇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王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受賄9047萬,有可從輕處罰情節
桂林中院通報指出,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勇利用擔任中共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海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中共三亞市委副書記、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組織和個人在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工程承攬、職務晋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47.2259萬元。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勇的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王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於其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官方履歷顯示,王勇的仕途主要在山東和海南兩地。
1957年2月出生的王勇,山東陽穀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政工師。
早期,他在陽穀縣做知青,後在聊城電機廠做工人、政工幹事,1978年進入北鎮師專語文系中文專業學習,1980年在惠民地委組織部工作,自此走上仕途。1981年後,王勇先後任職於北鎮團委、陽穀縣團委、山東省團委,1991年4月任共青團山東省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為正處級。
4個月後,1991年8月,王勇的仕途迎來重大轉折,由山東調任海南,任海南省機械工業總公司紀委書記。後任黨委副書記,海南省機械工業局(總公司)副局長(副總經理)。
1996年後,王勇歷任海南省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人事勞動保障廳助理巡視員、澄邁縣委書記(副廳級),2005年任海南省交通廳廳長。其間,他曾在清華大學和哈佛大學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8年,王勇擔任三亞市市長,2014年10月調任海南省委統戰部部長。按照慣例,省委統戰部部長一般由省委常委兼任,但王勇並沒有入列省委常委班子。
2016年1月,王勇當選為海南省政協副主席,由此晋昇副部級。
2020年7月13日,王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今年1月11日,王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月28日,王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隨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勇作出逮捕决定。
海南三“虎”
王勇是十九大後落馬的海南第二“虎”,“首虎”為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第三“虎”為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童道馳。值得注意的是,這三人均曾在三亞市擔任要職。
2008年9月至2014年10月,王勇在三亞執政6年。2014年10月,王勇從三亞市市長轉任海南省委統戰部部長時,張琦履新三亞市委書記,直到2016年11月履新海口市委書記。2018年11月3日,三亞召開全市領導幹部大會,宣佈童道馳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被查時,距離任期滿2年僅剩2天。
2019年9月,張琦被查,他成為十九大後海南“首虎”。去年3月,他被雙開,中紀委稱其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徵收拆遷、幹部職務晋昇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家風敗壞,夥同家人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2020年12月,張琦斂財1.07億元被判無期。
童道馳生於1967年10月,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行政管理學專業、加拿大卡爾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他曾長期在中國證監會任職,2014年,進入商務部出任部長助理。2016年12月,他被任命為湖北省副省長,兩年後履新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2020年11月1日,童道馳被查,他成為十九大以來,繼張琦、海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王勇後,海南第三個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10月12日,海南省紀委監委發文稱,海南省委製作了專題警示教育片《鐵紀護航自貿港》,在海南省委舉辦的“一把手”紀律教育暨“廉內助”家風教育專題班上播放,省管領導班子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其家屬360餘人共同觀看接受教育。《鐵紀護航自貿港》涉及哪些案例公開報導中並未披露,媒體注意到,海南最近兩年落馬的幾“虎”都有“家庭問題”。
2019年9月6日,對於張琦的雙開通報指出,張琦家風敗壞,夥同家人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指出,張琦單獨或通過其近親屬收受組織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7億餘元。
2020年7月13日,對於王勇的雙開通報指出,王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家風不正,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幫助家人承攬保險業務,搞權色交易。
2020年11月1日,對於童道馳的雙開通報指出,童道馳利用職權在資本市場進行權力尋租,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糜爛,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桂林中院、海南廉政網、政知見、政事兒、政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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