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止公寓令”,湖南:“鼓勵公寓”,救市還是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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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5日,海南的“禁公寓令”讓無數公寓業主哭暈在廁所,今天,湖南的鼓舞公寓政策讓無數公寓業主笑暈在床頭。10月2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與海南“禁止公寓令”的公執行標準全然不同,湖南的《意見》中對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戶政策調整如下:一、按照賣房的速度調控降低商住配比

10月15日,海南的“禁公寓令”讓無數公寓業主哭暈在廁所,今天,湖南的鼓舞公寓政策讓無數公寓業主笑暈在床頭。

話不多說,上乾貨——

10月2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發佈了10條措施,用來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

其中,最引人矚目的莫過於“嚴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加快盤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應”、“促進非住宅商品房租售”等9條細則。

本文將從9個方面進行詳細解讀

與海南“禁止公寓令”的公執行標準全然不同,湖南的《意見》中對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戶政策調整如下:一、按照賣房的速度調控降低商住配比

對連續兩個季度非住宅商品房庫存去化週期超過36個月的市縣,除省、市重點招商項目和物流、加油加氣站用地外,暫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掛牌出讓。對去化週期在24-36個月的市縣,當年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應轉化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上兩個年度平均銷售總量的二分之一。對去化週期在12-24個月的市縣,對擬出讓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應適當降低商住配比,保持合理有序的供應。

解讀1:36個月內能把房子賣完的,暫停新商業用地的掛牌與出讓——36個月還沒賣掉,那就不要再向市場供應商業公寓了。

解讀2:24-36個月內賣不完的,公寓、辦公大樓等商業產權所轉化建築面積不能走哪過此前2年銷售量的一半。

解讀3:12-24個月內賣不完的,降低商住配比。

這個政策非常給力——依據市場真實供需與成交製定供應端的規劃及建設!

重點來了——

鼓勵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中購買或租賃。

鼓勵購買或租賃存量公寓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企業將商業、辦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轉化為自持物業。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經準予可按“商改住”進行規劃修改。

解讀1:就是字面的意思——鼓勵購買或租賃存量公寓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解讀2:商業、辦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可以讓開發商自持。自持就是自己運營,招租的意思。

解讀3:已經建設的商業、公寓、辦公大樓在符合條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商改進行規劃修改。

這個政策是本文的重點——對比海南的禁公寓令,湖南的公寓令可謂因城施政。

對於新購或租賃(自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組織和個人,可由市縣按政策規定採取購房補貼、租金補貼、降低相關交易費用等管道予以支持。

對於轉讓非住宅商品房的組織和個人,可適當降低相關交易費用。

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戶,符合“一戶一表”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用戶可持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書等證件,申請執行城鎮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

解讀1:新購或租賃住宅商品房的企業及個人可以有機會享受到購房及租金補貼。

解讀2:在非住宅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交易費會會降低。

解讀3:符合一戶一表安裝條件的,可以申請按照民水民電標準付費。

綜上所述:在樓市震盪的今天因城施政是樓市調控的主旋律。

各位條網友老爺們,海南與湖南完全不同的政策您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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