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機构範圍上,《細則》適用於我省各類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網絡招聘服務平臺、平臺內經營、自建網站等在省內從事各類網絡招聘服務的行為。在監管服務範圍上,《細則》明確了市場准入、資訊發佈、資訊審查、資訊管理、網路安全與資訊保護、服務收費、服務規則、檔案管理、投訴舉報、法律責任等規範事項,進一步規範了網絡招聘服務活動,促進了全行業合規經營。
《細則》鼓勵行業協會依照法律法規加强網絡招聘服務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建設,促進行業公平競爭。同時,規定人社部門加强網絡招聘服務的事中事後監管,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年度報告、誠信建設、文宣引導、强化執法等監管管道進行監督,力爭在全社會形成健康良好、公平公正的網絡招聘市場環境。(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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