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居民用燃氣費11月開始漲價?官方證實:將施行旺季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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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近日多位重慶地區居民向《中國經濟周刊》稱,最近被燃氣公司通知民用瓦斯價格將在下個月上調,對冬季用氣情况產生擔憂。重慶燃氣工作人員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確認,11月份將施行旺季價格,價格上確實有調整,今年將對居民用燃氣執行淡旺季價格收費。據公開資料顯示,重慶從2016年9月開始實施階梯氣價,今年是首次區分淡旺季價格標準。

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見習記者石青川)近日多位重慶地區居民向《中國經濟周刊》稱,最近被燃氣公司通知民用瓦斯價格將在下個月上調,對冬季用氣情况產生擔憂。

重慶燃氣工作人員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確認,11月份將施行旺季價格,價格上確實有調整,今年將對居民用燃氣執行淡旺季價格收費。

記者隨後通過重慶發改委公佈的相關檔發現,此次並非臨時漲價,而是將在11月1日起執行今年4月份時發佈的《調整2021年中心城區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也是首次在居民用燃氣方面執行淡旺季收費標準。

《通知》中顯示,2021年居民用氣淡季的最高銷售價格按照現行一、二、三階梯價格執行;而旺季居民瓦斯一、二、三階梯最高銷售價格分別由現行的1.96元/立方米、2.13元/立方米、2.48元/立方米調整為2.13元/立方米、2.30元/立方米、2.65元/立方米。其中淡季執行時間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而旺季執行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據公開資料顯示,重慶從2016年9月開始實施階梯氣價,今年是首次區分淡旺季價格標準。

對此,重慶市發改委表示,調價是根據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利用價格杠杆促進削峰填穀。

重慶市發改委稱,自今年4月起中石油等上游供氣企業已上調了轉供城市燃氣企業的居民門站價格。根據現行主城區居民瓦斯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本著充分體現淡、旺季瓦斯市場供求變化和價值規律的原則,上調了今年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主城區居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0.17元。

此外,《通知》還顯示中心城區以外的區縣,以及經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非居民及車用CNG銷售價格,將由當地政府結合實際研究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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