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嚴查,電動車廠家和經銷商都出事了,某門店被罰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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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新消息,全國多地掀起新一輪嚴查風暴,多家經銷商和生產廠家因違規銷售電動車被查,不僅沒收車輛,還面臨高額罰款,有商家最高被罰8.585萬元,值得大家重點關注。

緊急!市監局嚴查,電動車廠家和經銷商都出事了,某門店被罰8.5萬!

最新消息,全國多地掀起新一輪嚴查風暴,多家經銷商和生產廠家因違規銷售電動車被查,不僅沒收車輛,還面臨高額罰款,有商家最高被罰8.585萬元,值得大家重點關注。

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繼發佈查處涉電動車質量、認證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一、廣州市番禺區某商行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根據線索,番禺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當事人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2臺,涉案貨值3020元,違法所得1700元。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有關規定,番禺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700元,罰款3926元。

二、廣州市白雲區某電動車店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根據線索,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當事人從事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10臺。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有關規定,白雲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20000元。

三、廣州市番禺區某助動自行車店銷售質量不合格鋰電池專用充電器案根據線索,番禺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當事人銷售質量不合格“鋰電池專用充電器”10臺,涉案貨值350元。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有關規定,番禺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70元,罰款700元。

四、廣州市花都區某電動車店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案根據線索,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當事人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車,貨值金額4400元。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有關規定,花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電動自行車3輛,罰款8800元。

五、廣州市花都區某電動車廠生產質量不合格和銷售與強制性認證不一致的電動自行車案根據線索,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當事人存在生產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和銷售與獲證產品不一致資料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强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有關規定,花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500元,罰款50000元。

六、北京豐台區查處孫X擅自銷售未經首長部門許可生產的電動三輪車違法行為案

經查,當事人正在經營的電動三輪車19輛無法在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資訊查詢系統査詢到車輛資訊,當事人以每輛車不等的價格從天津A公司和天津B公司陸續購進了電動三輪車19輛,無法提供上述電動三輪車的進貨票據、進貨台賬記錄情况,貨值金額為17170元,取得違法所得0元。現時,違規車輛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8.585萬元的行政處罰决定。

現時全國各區域對電動車市場的整治再次陞級,廠家和經銷商必須要高度重視,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明確了!低速電動車還能不能買?能不能用?多省市官方給出答覆!

市場需求是產業發展的源動力,低速電動車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不斷發展起來。

8月30日,工信部發佈《關於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企業情况調查摸底的通知》,針對現時依然保持生產的低速四輪車企業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摸底。

它的產品内容註定了只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但無牌無照,特別是偏老齡化的消費群體缺少交通意識,而產品本身質量與安全性也參吃不齊,往往就會出現許多的交通問題。

現時很多地區的低速電動車,不僅不能用,甚至都不允許生產和銷售。

往後的低速電動車,要牌照、要駕照、要上保險,都是基本條件,而隨著駕照和牌照等手續的健全,低速電動車就再也不能如之前一樣肆無忌憚的違反交通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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