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歲公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公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名簿、申請人居民戶口名簿以及合法穩定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10月24日,記者獲悉,按照公安部相關部署要求,經過充分科技準備和協調對接,江西省和福建省兩地公安機關近日試點啟動首次申領身份證“跨省通辦”。兩省間跨省工作、學習、生活的戶籍居民,首次申領身份證時選擇居住地所在的警察視窗申請即可,免去了跨省來回跑的繁瑣。
“沒想到這麼方便,這下不用特地回原籍辦了。”陳先生在江西工作、生活多年,因為考試、旅遊等需要,想為11歲的女兒申領一張身份證。按照原先的政策,他必須回到孩子戶籍所在地福建辦理,費時又費力;受惠於新政,陳先生在居住地所在的南昌市警察局青雲譜分局三家店派出所順利提交申請,大大節省了時間和經濟成本。
據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跨省通辦”後,制證週期大幅縮短,領證管道也更加便捷,申請人可自願選擇到受理單位視窗領取或以免費郵遞管道領取;服務也更加智慧,兩地依託系統互通,實現照片一次採集、共亯應用,真正實現了讓“資訊多跑路,羣衆少跑腿”。
按照新政,年滿16周歲公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公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名簿、申請人居民戶口名簿以及合法穩定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據瞭解,省公安廳現時正抓緊推進與福建省試點新生兒落戶“跨省通辦”工作,並積極推進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等5類戶口遷移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跨省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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