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監部門瞭解到,因違反物價管理規定,在二次供水中向業主重複收取電費,溫州君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尚物業”)被責令退回多收的16.5萬多元,並被處以違法所得一倍的罰款。
自2015年11月起,鹿城區七都街道的濱湖錦園交付,君尚物業開始入駐該社區經營物業管理至今。由於該社區為高層社區,需要二次供水,君尚物業為該社區向自來水公司代收代繳自來水費。
中梁濱江首府(備案名:濱湖錦園)來源:安居客
市監部門調查發現,君尚物業按自來水公司的供水基價向自來水公司支付水費後,再根據該社區業主分戶錶數據,在供水基價的基礎上加上8%用水損耗、0.4元/噸的供水加壓電費的二次供水價格向業主收取水費。
該社區二次供水增壓水泵電線是連接到社區一號配電室的1D7櫃。該櫃產生的電費屬於社區公共區域用電的電費,已向社區業主分攤公共區域能耗,並從社區業主繳納的水電周轉金裏進行了扣除。而消防泵的分攤電費則沒有剔除生活泵的用電,導致君尚物業在二次供水中已向業主收取0.4元/噸的供水加壓電費後,再通過消防泵向各業主分攤增壓水泵用電的電費。
經查明,自2015年11月至2019年12月的4年間,君尚物業多收業主供水加壓電費165625.8元。在查清違法後,君尚物業已將上述重複分攤收取的供水加壓電費退回業主。鹿都市監部門對其依法處以違法所得1倍計165625.8元的罰款。
來源:溫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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