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傷殘鑒定證明
需要本人到場
這本無可厚非
但如果本人“不方便行動”呢?
家住上海的張阿姨
就遇到了這樣的“困境”
她的丈夫王先生
於一年多前因腦部疾病
不幸成為了植物人
張阿姨與家人一直對其細心照顧
然而,
就在今年要申請傷殘鑒定證明時
張阿姨得知
“必須本人前往辦理”
張阿姨說,丈夫王先生因腦部疾病而做了手術,但身體還是每況愈下,逐漸變成了植物人。她一直在醫院精心照顧,但高額的治療費仍讓一家人喘不過氣來。
“治療費用真的很厲害的。”張阿姨對記者說道,“當初說10萬就夠了,但是現在30多萬下去了。”而張阿姨也因為一年多的辛苦,自己也落下了疾病。
隨後,張阿姨瞭解到,植物人辦理殘疾證後會得到一些費用補助。張阿姨的弟弟來到楊浦區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諮詢如何為王先生辦理殘疾證。
而根據王先生的病史清單顯示
植物人屬於肢體殘疾類別
王先生符合申請條件
然而想要辦理殘疾證,首先需要前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資料;
獲得一張殘疾評定預約單,這個步驟可由他人代辦。
但接下來的殘疾評定就需要由本人參與了。預約單上顯示,傷殘等級鑒定這個步驟需要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等資料前往指定醫院。
這一要求讓張阿姨難以理解
丈夫的身體情况很明顯
不能“親自到場”
於是,
張阿姨詢問
“是否可以讓王先生
在現在住院的新華醫院做殘疾鑒定?”
隨後,張阿姨打電話給相關部門進行詢問,而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表示:
評殘一定要到醫院去的
沒有上門評殘的
醫生一定要看到病人的
全市都是這樣
無奈,張阿姨只能拜託朋友與自己一起將王先生送到楊浦區中心醫院。張阿姨弟弟說,“太費勁了!也是太折騰病人了!抱上抱下的,我們吃力無所謂,還折磨病人。過去(楊浦區中心醫院)一看,他們根本就不檢查的,就直接寫病歷的,有意思嗎?你上門一看就知道的!”
對此,
街道工作人員表示,
街道的工作只負責到給予申請人預約單。
之後的傷殘鑒定,
殘疾證的領取等步驟均與街道無關。
植物人王先生的遭遇
他們會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
最後,
王先生的傷殘鑒定申請
算是按照規定流程走好了
他終於親自到場,
證明自己是植物人!
隨後,
許多網友表示
“又是‘你媽怎麼證明是你媽’的故事”
有些網友大呼離譜,
也有網友表示,
“如此規定也並非沒有道理,
為的是以防有人鑽空子”
有網友建議
承擔鑒定工作的醫院
可以“向前一步”
减少病人和家屬的麻煩
對此,
你怎麼看?
來評論區和東東聊聊吧~
來源:東方網綜合新聞坊、新民晚報、網友評論
編輯:衛宜斐、董俊成
審稿:錢程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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