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交話費2年,女子聯系上機主卻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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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9月29日,林女士到海口市南沙路的中國移動營業廳辦理業務,準備將之前交在“40xx”號碼上的電話費,轉移到自己常用的手機號上,査詢發現“40xx”號碼並不在她的名下。林女士2019年10月起,每月給“40xx”號碼自動充30元。林女士2020年10月1日、2日,兩天共向“40xx”號碼充值300元電話費。9月29日,林女士多次聯系“40xx”號碼的使用者肖某,對方一直未接聽電話。10月9日,林女士再給肖同學的微信發消息時,發現已被對方“拉黑”,拒收消息。

近日

海口市民林女士

為交錯手機電話費而懊惱

從2年前開始

她通過手機充值

為“138xxxx40xx”

(下稱“40xx”號碼)的手機號

充值月租費和電話費共1558.2元

一直以來她都以為

這個手機號是自己的

直到今年9月底

到移動營業廳辦理業務

査詢發現該手機號不是自己的

而她聯系對方退錢卻並不順利

如今對方已經關機

微信也將其“拉黑”

手機“自動充”2年錯充“月租費”660元

今年9月29日,林女士到海口市南沙路的中國移動營業廳辦理業務,準備將之前交在“40xx”號碼上的電話費,轉移到自己常用的手機號上,査詢發現“40xx”號碼並不在她的名下。

林女士査詢發現,她於2019年10月19日,收到“騰訊手機充值”的提醒:您為其他開通的自動充將在明天扣款充值,請確認充值資訊,並保證微信錢包資金充足。該提醒同時顯示,林女士充值的手機號為“40xx”號碼,自動充將幫你充值30元電話費。

林女士2019年10月起,每月給“40xx”號碼自動充30元。截圖受訪者提供

林女士提供的充值資訊顯示,最後一次充值為2021年8月20日,從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間每個月都充值30元,有的從微信零錢扣款,有的從綁定的銀行卡扣款,初步統計為660元。

“我不知道什麼情况,就辦理了‘自動充’,我自己的手機號套餐每個月58元,但是‘40xx’號碼每個月30元的電話費,我也在交。”林女士說,今年8月,她覺得“40xx”很久沒用(以為是自己的),請朋友將“自動充”解綁,準備再到營業廳銷號。

連續交話費2次手機還打不通

女子發現交錯電話費近900元

“不用的手機號,要記得銷號,不然帶來很多麻煩。”林女士說,她有一個用了很多年的移動號碼“2529”,但幾年前一次經過海口汽車西站時,看到有移動人員在路邊辦理電話卡送雨傘,當時剛好天空下著雨,她就辦理一張電話卡;隨後在她居住的社區樓下有個移動營業廳,看到一個號碼比較好的手機號,她於是花錢買下。

於是,她同時有三張移動電話卡。“三張都有用過,但後來還是以最早的那張為主,另外兩張漸漸就沒用了。”林女士說,2020年的國慶日前,她“2529”的手機收到欠費提醒,她於10月1日充值100元,到了第二天電話還是打不了,她又於10月2日連續交費2次,每次100元,“2529”手機號還是打不通。

她這才查看手機充值記錄,發現10月1日充值的100元,和10月2日下午6點23分、下午6點40分充值的200元的電話費,均充值到了“40xx”號碼。

“手機充值時,‘40xx’的號碼就跳出來,沒注意就直接充值了。”林女士發現充錯號碼後,進行了統計,她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她分9次向“40xx”號碼交話費,每次交100元,因每次充值優惠0.2元,實際每次交了99.8元;據此計算,9次共錯交話費898.2元。

林女士2020年10月1日、2日,兩天共向“40xx”號碼充值300元電話費。截圖受訪者提供

“被錯充”機主一開始願意退還電話費

“證明是您交的,就把錢退給您”

9月29日,林女士多次聯系“40xx”號碼的使用者肖某,對方一直未接聽電話。後來,林女士仔細回憶,發現肖某是海口市某中學的一名學生,她曾於2019年9月給肖某送過教輔書籍。

“當時他買了9本教材全解,我送貨到學校門口,打電話給他出來拿的書。”林女士說,今年發現交錯電話費後,她撥打肖同學的電話一直不接,她於是發短信,“國慶後開課,準備到xx中學找學校教務處處理這件事。”

隨後,肖同學接聽了林女士電話。“我問他(肖同學)手機裏還剩多少電話費,他說還有幾百塊。”林女士說,因為是她自己交錯可電話費,她就讓對方把手機裏剩餘的電話費轉給她,一開始肖同學同意,並添加了微信進行溝通。

10月3日晚上8點

肖同學添加林女士的微信

當晚8點35分

肖同學發資訊

“阿姨,我們是想說只要您有證明是您交的,我們就把錢退給您,我們不是那種占這點小便宜(的人),我們都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都會擔心,希望你諒解一下。”

“阿姨,我們也去查過問過,人家說查不出來,只能查出來在哪交的。”

肖同學再次發資訊

隨後林女士

將她通過手機交話費的記錄

發給了肖同學

還發了一些語音

10月3日晚9點50分

肖同學再次發資訊

“你10月5日晚上7:00~7:30,到xx中學xx樓5樓中間辦公室解决此事,你帶上身份證及影本,還有證據,我找老師作證,過期不候。在此之前,不要再打電話騷擾我喲。”

林女士錯交的電話費,對方一開始願意退錢。記者王洪旭攝

多次聯系退電話費未果對方將她“拉黑”

10月5日,海口下豪雨。林女士稱,她一個人沒辦法去海口某中學,加上10月5日學校放假也沒有人,她就沒有去。

隨後的溝通中,雙方有點不愉快,林女士在微信裏發語音罵了肖同學,並告知對方已到派出所報警。隨後幾天,林女士仍給肖同學發語音,但肖同學未再回應。

10月9日,林女士再給肖同學的微信發消息時,發現已被對方“拉黑”,拒收消息。隨後,林女士到移動營業廳想列印她為“40xx”號碼充值的記錄,但工作人員表示,需要憑“40xx”號碼用戶的身份證才能列印,此外林女士在協力廠商平臺充值,他們無法幫忙追回這些交錯的電話費,需由林女士自行聯系協力廠商平臺或對方協商處理。

10月18日、19日,記者多次撥打“40xx”號碼,顯示該手機號碼已關機,記者向該號碼發送短信,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對方回復。

來源:新海南、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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