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2月8日,有一名市民跑到廣州市某派出所,稱自己路過東河路時,在路邊草叢內發現一具屍體。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派遣警察趕到案發現場進行調查。現場勘察後,發現受害者是一名年輕女性,年齡在25歲左右。
兇殺案接二連三發生
法醫初步鑒定,在受害者脖子上發現有一處明顯的勒痕,認定受害者死於機械性窒息。通過進一步觀察,受害者還有被侵犯過的痕迹,而警方也順利在受害者身上選取到兇手留下的DNA資訊。不過由於案發地點的位置比較偏僻,很難找到目擊者,再加上1990年時的警方偵破科技有限,公安機關調查的進度非常緩慢。經過召開案情分析會,警方製定計畫,開始對附近的失踪人員進行篩查。經過半個多月的時間,警方收集的線索也是少之又少,後來因為一些特殊原因,這起案件就被擱置下來。
1991年2月10日,又有一名市民跑進警察局,稱自己在路邊發現一名女性屍體。警察到達現場後發現死者是一名20歲左右的女性,死因和1990年2月8日發現的那名受害者相同,都是機械性窒息,且死者生前同樣有被侵犯過的痕迹。通過分析,警方認為兇手很有可能會再次作案。果不其然,同年8月份,又有一名年輕女子遇害,死因同樣為機械性窒息,生前同樣有被侵犯過的痕迹。警方將三起案件開始並案調查,認為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件。
通過對三起案件進行分析,基本確定兇手下手的對象都是25歲左右的年輕漂亮女子,這些女子都不是廣州本地人。不過有一點讓警方非常不理解,既然三名女性遇害,為什麼死者的家屬從來沒有撥打報警電話?而警方通過對失踪人員進行篩查,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根據這一系列的資訊,警方認為三名死者都是外來人員,很有可能是在廣州從事不正當行業,也就是失足女。
兇手頂風作案,目擊者提供線索
在警方調查期間,兇手頂風作案。1991年11月份,廣東市郊區的一條公路邊又發現一名年輕女性死者,這名女性死者的死因以及案發現場的狀況和前三起案件高度相似,不過這名女性受害者身體遭到虐待。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廣州就接連發生4起案件,轄區派出所認為,兇手很有可能會再次犯案,為避免更多的市民受到傷害,迅速將案件上報給廣州市公安部門。相關部門得知情况後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相關領導下令不惜一切代價價,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將兇手擊打歸案。
起初專案組調查這起案件和其他案件採用的手法基本一致,就是看看能否找到一些目擊者,然後再通過目擊者提供的線索進行進一步搜查。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辦案人員不分晝夜的努力下,最終找到目擊者張某。張某是一名貨車司機,他有一次拉貨時,曾開車路過第4起兇殺案的案發現場。張某稱自己當時在路邊看到一名中等身材的男子,男子駕駛的是一輛四輪貨車。不過由於當天自己開車比較快,也沒有看清那輛四輪貨車的車牌號,也沒有記住男子的長相。
得知消息後,專案組迅速調查轄區內的監控視頻,看看能否找到這輛四輪貨車。在沒有調查監控前,專案組信心滿滿,認為這件兇殺案肯定能够迅速偵破。結果調查後發現,當時廣州的經濟發展比較快,在整個廣州市地區內一共有上萬名四輪貨車司機,四輪貨車的數量更是達到一個恐怖的數位。
截止至1994年,共有16人遇害
在專案組調查期間,這4起兇殺案讓整個廣州市受到很大影響。很多老百姓都傳言在廣州有一個殺人惡魔,這個殺人犯專門在晚上對那些年輕女子下手。以至於從1991年到1992年期間,很多年輕女性晚上都不敢出門,如果必須要出門,也會讓自己的家人或者是成群結隊出門,甚至是一些男性在晚上時也不敢去偏僻的地方,生怕遇到殺人犯。
專案組調查期間,兇手更加地倡狂,他作案的頻率越來越快,截止到1992年年底,共有10名年輕女性遇害。1992年2月份,廣州市警察局進行全面調查,省內的刑偵專家聚集在一起對這起案件進行偵查。刑偵專家召開會議後發現10名女性受害者都不是廣州本地人,她們也不屬於失踪人口。刑偵人員也非常好奇,就算這些人不是本地人,難道她們在本地沒有朋友嗎?或者是沒有一個認識的人嗎?
在這起連環殺人案中,專案組率先對第1名受害者進行調查。通過調查發現被害人的身高在1米68左右,而現場還有犯罪嫌疑人的脚印。通過對脚印進行分析,認定兇手的身高在1米65左右。另外就是女性受害者身體比較健壯,現場有搏鬥過的痕迹,兇手應該是身強力壯,或者是有過學習搏鬥的經歷。
1993年,廣州市警察局又接到報警,發現又有兩名年輕女性遇害。由於兇手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即使兇手已經殺害14名年輕女性,但警方依然沒有得到諸多線索,也不瞭解兇手。截止到1994年,受害者的人數已經達到16人,專案組認為如果不能迅速將這起案件告破,將會在廣州市引起極大恐慌。
倖存女子報警,稱自己差點被侵犯
為迅速破獲此案,廣州市公安部從全國請來諸多的刑偵專家進行調查,刑偵專家得出結論,這16名被害女子可能都是失足女。在專案組調查期間,1994年9月19日這天,有一名年輕女子跑到廣州某派出所報警,說自己在一戶村民家差點被侵犯,還差點被對方掐死。
這名報警的女子叫黃豔紅,在她的帶領下警察到達兇手家中。稍後警察找到村支書瞭解情况,結果發現黃豔紅將自己帶到的是村民羅樹標家。村支書聽說羅樹標很有可能是兇手後,他也不敢相信,在村子裏羅樹標性格孤僻,身材矮小,大家很難將他和一名殺人犯聯系到一起,但黃豔紅堅稱自己就是從羅樹標家裡跑出來的,自己不可能認錯門。
稍後警察進行搜查後,在羅樹標院子裏發現一輛新型四輪貨車,在房子閣樓裏發現諸多女性的衣物。通過對這些衣物進行鑒別,發現這些衣物就是受害者的。一系列證據表明,羅樹標就是連環殺人案的兇手,為收集更多證據,警察將羅樹標妻子劉美婷帶到派出所進行審訊,劉美婷說出實話。
兇手共殺害18人,打小就喜歡偷東西
劉美婷稱,1992年的一天晚上,自己看到丈夫從閣樓上拉下一個行李箱,行李箱內就是一個女人。當時丈夫對自己說,是開車的時候不小心把這個女人給撞死的,把女人埋了就行,兩個人都不要報警。劉美婷擔心報警丈夫會被抓走,就一直把這件事情埋在心底。
確定兇手身份後,警方决定利用劉美婷把羅樹標引出來。在警方的嚴密布控下,羅樹標被緝拿歸案。羅樹標落網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共殺害18人。原來,羅樹標小時候就有偷東西的習慣,之所以犯下第1起案件,就是因為他闖入受害女性家中偷東西,結果被女主人發現,擔心對方報警,羅樹標將對方掐死後搶走財物。
1994年11月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羅樹標一案進行審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樹標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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