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西藏昌都一比特遊客發視頻爆料,他們一行幾個人自駕遊途中,在某餐館吃飯點了九個菜,結帳一算竟然花費了1500多元。他們認為自己被宰客了。
據當事人稱,他們當時點的菜是一條3.8斤的藏魚,每斤158元,一隻藏雞380元。蘿蔔燉牛肉88元、藏香猪臘肉88元、藏香回鍋肉68元、魚香茄子30元、麻婆豆腐28元、酸菜牛肚128元、虎皮青椒25元、紫菜蛋花湯20元。
對此飯店老闆回應稱,他們不存在宰客,每道菜在選單上都有報價的。但對於老闆的說法,遊客稱,老闆所說的選單是在廚房裡面的,在外面不仔細看,根本就看不到。而他們提供給客戶的選單,價格跟廚房裏的選單根本就不一樣。
結合雙方的表述上來看,餐館確實明碼標價了,但他們可能存在“陰陽選單”,價格高,但是正確的選單,是放在廚房裡面。而放在外面價格正常,但跟實際價格不一樣的,是放在外面給客戶看的,囙此顧客不明之下,容易被宰。
首先要說的是,西藏由於位置比較偏遠,交通也不是很便利,囙此價格比內地貴一點的話是可以理解的。但不管價格多貴,都必須要在客人知情的情况下才可以收取。如果確實存在“陰陽選單”的話,那事實上就是在宰客了。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一下,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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