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
被告人梁某身為警察輔警,為謀取非法利益,利用職務之便,長期為從事組織賣淫活動的羅某通風報信,令羅某多次成功躲過警方的查處。不料法網恢恢,隨著羅某落網並以組織賣淫罪被提起公訴,梁某的罪行亦浮出水面。
公訴機關指控
2014年至2021年1月間
羅某在樂東縣某飯店開設會所
組織失足女在此從事賣淫活動
梁某在擔任巡邏組組長期間,多次向包括羅某在內的數個娛樂會所老闆收取2000元/月的“贊助費”,同時利用其協助查處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的工作便利,在接報出警前多次給羅某通風報信,使得羅某多次逃避公安機關查處。
今年1月時,警方查處了羅某的組織賣淫窩點並抓獲多名賣淫女及嫖客,羅某因組織賣淫被提起公訴。不久後,梁某亦歸案並如實交代其違法犯罪行為。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期宣判。
記者吳佳穗通訊員邢曉珊何書雯文/圖
來源: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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