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吉林監獄及其轄區派出所證實,一名服刑的外籍男子朱賢健於10月18日强行從吉林監獄脫逃。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4年,朱賢健犯偷越國境罪、盜竊罪、搶劫罪,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6000元,驅逐出境。朱賢健在服刑期間曾於2017年和2020年兩次獲得减刑共一年兩個月,將於2023年8月21日獲得釋放。
▲罪犯朱賢健於2021年10月18日18時許從吉林監獄脫逃。圖片來源/網絡
服刑男攀爬雨棚翻牆出逃,警方通報稱其極度危險
10月18日晚,網絡上流傳著一份《協查通報》內容稱,吉林監獄一名在押服刑人員强行脫逃,請有關組織立即協查布控。通報提醒,發現該人立即上報,此人極度危險。同時留有緊急聯繫電話。
根據這份《協查通報》顯示,2021年10月18日18時許,吉林監獄罪犯朱賢健利用收工時間,通過攀爬AB門雨棚翻至監牆,强行進行脫逃,請貴組織立即協查布控。
朱賢健,男,外籍,1982年10月13日出生,身高160cm,主要特徵:單眼皮,瓜子臉,小眼睛。注:該人無戶口資訊。請接到協查通抿後,請組織相關警力迅速進行布控,對提供線索,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組織和個人酌情給予獎勵
在相關資訊中還顯示,發現該人第一時間通報。轄區內平房區,空房子,樓道,可容人的地方,有衣物,食品遺失的馬上上報,千萬注意,發現了別激怒他,極度危險。同時留有緊急聯繫電話。
19日,記者從吉林監獄及其轄區派出所均證實確有逃犯脫逃,現時現在正在全力蒐索。
據吉林監獄工作人員證實,協查通報應該是警察發的,現在正在全力蒐索脫逃罪犯。
記者瞭解到,吉林監獄為是吉林省五大重刑犯監獄之一,位於吉林省吉林市軍民路100號,吉林監獄占地25萬平方米。監獄始建於1907年,現已擁有百年歷史。地址幾經變遷,1984年遷至新址。
▲協查通報顯示,罪犯朱賢健於2021年10月18日18時許從吉林監獄脫逃。圖片來源/網絡
偷越國境搶劫致人重傷獲刑十一年三個月,兩次共减刑14個月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朱賢健,因涉嫌搶劫罪,於2013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於同年8月28日被逮捕。延吉市人民檢察院以延檢刑訴(2013)728號起訴書指控朱賢健犯偷越國境罪、搶劫罪、盜竊罪,於2013年12月10日提起公訴。
2013年7月21日淩晨1時許,朱賢健非法越境到中國境內。2013年7月22日10時許,朱賢健在圖們市紅光鄉集中村,以盜竊為目的,採取破窗入室的手段,進入被害人全某某住處實施盜竊過程中,被全某某發現,為抗拒抓捕,用刀捅傷全某某的背部後,搶走全某某身上的挎包,包內有人民幣1482元、6個糖塊、5個存摺、2張身份證、紅色布兜子、一把扇子。經鑒定,被害人全某某因外傷致雙側血氣胸伴呼吸困難、失血性休克,系重傷。案發後,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從朱賢健處扣押贓款人民幣1388元、尖刀3把,並返還給被害人全某某人民幣1388元。
2013年7月22日淩晨3時許,朱賢健在圖們市紅光鄉集中村,以溜門入室的手段,進入被害人馮某某住處,竊取了OPPOA121手機一部、男式棕色折疊錢包一個、藍色運動鞋一雙。經鑒定,盜竊物品價值折合人民幣401.50元。當日12時許,朱賢健在圖們市紅光鄉集中村,以盜竊為目的,採取破窗入室的手段,進入被害人曹某某住處,竊取了香烟六盒、白色短袖、黑色短褲、一個挎包、一把折疊刀、綠色毛巾、襪子、兩罐啤酒等物品之後,在逃離途中被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抓獲。經鑒定,盜竊物品價值折合人民幣45.70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從被告人朱賢健處扣押OPPOA121手機一部,並返還給被害人馮某某。
2014年3月2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决,朱賢健犯偷越國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0元;犯搶劫罪,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00元,驅逐出境,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6000.00元,驅逐出境。刑期止2024年10月21日。
2017年6月7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罪犯朱賢健能够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裁定將罪犯朱賢健减去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自2013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止)。2020年4月10日,朱賢健再次獲得减刑八個月,刑期將於2023年8月21日止。
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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