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求是》雜誌發表《紮實推動共同富裕》。
文章中提出的“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做好試點工作;要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研究擴大消費稅徵收範圍”。
業內普遍認為是房地產稅就快落地的重要訊號。
隨後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認為:
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不必等待房地產稅立法這一漫長過程,可先加入試點範圍進行“動真格”改革。
一方面,用市場化手段代替行政調控手段。另一方面,可給其他地方和全域配套改革探索更好的案例經驗。
如果說在經濟發達的深圳、杭州等大城市實施“房產稅試點”,還可以理解。那麼海南,為什麼會成為“房產稅”試點的熱門都市呢?
要知道2011年試點房產稅,也是重慶和上海兩大直轄市,都是經濟實力最為强大的區域,才嘗試試點房產稅。
而海南的經濟實力,顯然是不够的。
根據賈康的說法,之所以選擇海南成為“房產稅”的試點地區,關鍵是海南已經被定位於“全球最大規模的自由貿易港”。
海南的目標是要實現“投資便利化、貿易自由化、要素充分流動,且在2025年前要做好封關運作準備工作,適時啟動全島封關運作”。
而海南現時的房產“限購政策”顯然是與自由貿易港的“自由原則”相互違背的,“其實已沒法向世界交代”。
在這個意義上,海南也應該儘快考慮用經濟手段替代行政手段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和樹立自己應有的國際形象。
囙此,海南必須匹配相應的房產稅制度。
也就是說,海南試點房產稅的同時,“房產限購政策”將會退出。作為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港,海南應該用“房產稅”的市場手段,來代替“房產限購”的行政手段,這才是海南為什麼要“試點房產稅”的覈心原因。現時全球主要的“自由貿易港”都市,沒有一個是“限購”都市,從香港、迪拜,再到新加坡,房產全部都是“自由買賣的”,不可能存在限購政策。
自由貿易港的覈心是“自由”,杜絕行政手段參與經濟領域。
而海南雖然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港”,但同時也是“全球住房限購政策最為嚴厲的自由貿易港”,這裡面確實有讓人“不得不為之”的原因。
2021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再次提高“樓市限購政策”和“人才落戶政策”:
新落戶的人才也必須提供累計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方可在我市購買第1套住房。
實行全域60個月社保或納稅限購:對外省戶籍人員,須提供累計60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方可在我市購買1套住房。
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才能人才落戶,55周歲以下本科必須是985、211院校畢業,而且必須是先就業再落戶。
很顯然,不管是在海南買房,還是在海南落戶,條件都比之前有了較大的限制,甚至人才落戶也需要12個月納稅才能購買。
而人才落戶,之前本科是55周歲以下即可落戶,現在變成了必須是“985/211院校本科畢業才可以”。
同時之前是“可以先落戶,後就業”,現在改成了“先就業,才能落戶”。
自由貿易港,正在變得越來越“不自由了”,但是卻又不得不為之,因為海南的“炒房”經驗教訓太深刻了,海南决不允許重蹈覆轍。
而現時海南大量的落戶,其實都是“奔著買房”來的。
怎麼辦?
試點房產稅,可能是海南“破局”的關鍵!
通過試點房產稅,讓海南的“限購”行政手段逐漸退出,從而讓海南自由貿易港,真正的“自由起來”,同時還可以杜絕炒房。
這是一個相對完美的方案。
可以這麼說,海南試點房產稅之時,就是限購政策取消之日,作為中國,乃至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港,確實應該回歸“市場本身”,讓生產要素確實流動起來。
所以,不用擔心海南試點房產稅。
海南試點房產稅後,所有的“限購、限售”等行政手段都會逐漸退出,才會真正回歸“自由貿易港”的本質。
到那個時候的海南,才是“全世界”的海南,所有喜歡海南的人,都會到海南來居住生活,自由要素實現了完美自由流動。
海南,才有可能成為第二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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