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首次申領身份證“跨省通辦”寧蘇鹽先行試點12月1日起全面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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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省公安廳18日宣佈,滬蘇浙皖三省一市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有關部署要求,經過充分科技準備和協調對接,在確保公民個人資訊安全的基礎上,决定自10月20日起,啟動長三角區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進一步方便跨省异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居民申領居民身份證。長三角區域試點這一政策的都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鹽城市,浙江省嘉興市、紹興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黃山市。

省公安廳18日宣佈,滬蘇浙皖三省一市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有關部署要求,經過充分科技準備和協調對接,在確保公民個人資訊安全的基礎上,决定自10月20日起,啟動長三角區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進一步方便跨省异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居民申領居民身份證。

長三角區域試點這一政策的都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鹽城市,浙江省嘉興市、紹興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黃山市。在試點城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長三角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戶政大廳受理視窗申請辦理。其中年滿16周歲的申請人須交驗居民戶口名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由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須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名簿(如未登記父母子女關係,則需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係的資料),以及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此前,長三角區域居民在辦理身份證時,只能在換、補領業務上“跨省通辦”,首次申領身份證仍要回原籍辦理,存在諸多不便。“跨省通辦”試點啟動後,羣衆在居住地憑相關證明即可申領。試點全面推開後,將與我省現有的居民身份證申、換、補領“省內通辦”,以及換、補領“跨省通辦”業務形成補充。在試點基礎上,12月1日起長三角區域還將全面實行“跨省通辦”政策,届時我省所有派出所戶籍視窗、戶政辦理大廳將全面受理長三角區域身份證异地首次申領和全國身份證“跨省通辦”換、補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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