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賠446萬!“山寨”餐飲品牌或將遭“傾家蕩產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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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餐飲行業首例“山寨”懲罰性賠償案誕生!但近日被法院判賠原告446萬,不僅把兩年的利潤賠個精光,還得再搭進去70多萬,堪稱“傾家蕩產式”賠償!這是近年來行業裡面被侵權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堪稱行業山寨侵權糾紛里程碑式案例!近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涉及當地網紅火鍋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文|職業餐飲網劉妍

餐飲行業首例“山寨”懲罰性賠償案誕生!

成都一餐飲品牌因山寨隔壁的網紅火鍋店,兩年獲利370多萬。

但近日被法院判賠原告446萬,不僅把兩年的利潤賠個精光,還得再搭進去70多萬,堪稱“傾家蕩產式”賠償!

這是近年來行業裡面被侵權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堪稱行業山寨侵權糾紛里程碑式案例!

“全方位”抄襲被判賠償446萬,

餐飲業現首例“山寨”懲罰性賠償案!

近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涉及當地網紅火鍋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判罰金額直接與侵權方的銷售利潤掛鉤,此結果一出,立即引起了行業熱議。

1、看隔壁火鍋店生意好,“一比一”複製開店

據悉,此次案例中的原告“爸爸炒料牛排老火鍋”誕生於2018年10月20日,是成都當地有名的網紅火鍋品牌,經營期間一比特難求,顧客排隊等位幾十上百桌是常有的事。

截止到2020年11月底,該品牌已在全國51個都市開出了4家直營店、64家加盟店。並且,於2020年5月注册了“爸爸炒料”相關文字、圖形商標,獲得了該兩項注冊商標專用權。

原創品牌“爸爸炒料”

被告王某夫婦曾在爸爸炒料交大店的隔壁經營另一家餐飲公司,對爸爸炒料的經營方式、服務名稱、裝潢風格等資訊都非常瞭解。

該夫婦看著隔壁火鍋店生意紅火,從2019年開始,先後“抄工作”開了三家山寨火鍋店。

2、連加盟文案都抄,三家山寨店獲利371萬

這三家山寨火鍋店不僅門店標識、裝潢、服務名稱、油料包裝等都與爸爸炒料及其相似,甚至在對外招商加盟中多次使用原告公司的文宣文章。

截止到2021年6月3日,這三家山寨店營收總額超2705萬,獲利總額達371萬餘元。

3、惡意侵權,被判懲罰性賠446萬

之後,王某夫婦及其開的山寨火鍋店被爸爸炒料以“惡意侵權”的名義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停止侵權,並且賠償自家經濟損失446.4萬餘元及合理開支11萬餘元。

成都中院一審認為,王某夫婦以前一直在爸爸炒料交大店隔壁開店,明知該火鍋店及經營狀況良好,還專門成立與原告“爸爸炒料”品牌名稱極為相似的公司,是主觀狀態上的明顯刻意模仿、有意攀附原告公司已經獲取的商譽及經營資源,從而達到為自身牟利的目的,屬知識產權侵權中其他可以認定為故意的情形,且獲利巨大,情節嚴重,依法應適用懲罰性賠償。

原創品牌“爸爸炒料”

按照可以以侵權獲利的二分之一作為王某夫婦二人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計算,賠償總額應為557萬餘元。

但因原告公司提出的訴訟主張僅為446.4萬餘元,且未超過應賠償總額,故原告的訴請依法獲得法院支持,最終賠付金額定為了446.4萬餘元。

餐飲侵權成本越來越高,

李鬼或遭“傾家蕩產式”賠償!

一家餐飲品牌,從創業到形成規模,期間要付出巨大的心血。但抄襲者只要通過簡單的“一鍵複製”,就能够蹭上原創的熱度坐收漁翁之利,到頭來原創品牌倒落了個“為他人做嫁衣”的下場。

此次“爸爸炒料”維權成功,也體現出國家對原創知識產權越來越重視。

1、首次引入懲罰性賠償,以後侵權成本會越來越高

抄襲、山寨,一直是困擾著餐飲行業的頑疾。可是因為打假成本太高、取證太麻煩,不少原創品牌都不願意去維權。

近幾年,雖然也有一些餐企維權成功,但是賠償金額都是單店單店的算,很多時候都是罰個幾萬幾十萬,力度並不是很大。

像門店遍佈全國各地的網紅杭幫菜餐廳“弄堂裏”,被冒用商標,最終法院只判賠了5萬塊;著名椰子雞品牌椰妹,在被仿冒者“點數級”抄襲後,歷經2年取證、起訴、一審、二審之路,最終獲賠93萬;“茶顏悅色”與“茶顏觀色”,陷入“李逵”和“李鬼”之間不眠不休的爭論多年,終於在今年4月份一錘定音,也才獲賠170萬元

……

和以往餐飲行業侵權案不同的是,此次爸爸炒料案件,首次引入了懲罰性賠償。

山寨品牌侵權獲利共371萬餘元,按照獲利的二分之一計算標準,其罰款的基礎金額為185萬元,但是法院判賠了557萬餘元,相當於罰了二分之一利潤的3倍多,懲罰力度是前所未有。

這也意味著被告不僅賺不到錢,最終連自己這兩年投進去的錢也打了水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這也昭示著以後山寨品牌的侵權成本會越來越高。

2、餐飲行業原創性的知識產權將越來越受重視

每一位餐飲老闆,在品牌設計、文案、門店裝潢上,少則花費幾十萬,多則花費幾百萬,這些都是耗盡心血好不容易才原創出來的,是屬於自己的知識產權。

此前,椰妹為了證明自己被侵權,反復到山寨店進行拍照取證,在對比兩家的裝修、標語、牆壁貼畫、地磚、桌椅、選單等諸多元素之後,確認其已經“點數級”抄襲。

原創品牌“爸爸炒料”

此次爸爸炒料案件中,法院的判決書上也明確表示,被告成立與原告“爸爸炒料”品牌名稱極為相似的公司,並全方位、一比一的複製與原告公司服務名稱完全相同、店內及油料包裝裝潢等相似的店鋪,屬於惡意侵權。

這些案例都在告訴大家,餐飲行業原創性的知識產權正越來越受到重視,抄襲者的路會越來越窄。

職業餐飲網總結:

餐飲行業出現懲罰性賠償案例,這是對每位餐飲創業者的警示:以後“抄襲捷徑”會越來越難走。

原創不易,應當珍惜,隨著法院對山寨品牌的打擊越來越大,未來餐飲行業發展會越來越規範!

-END-

主編丨陳青

(圖片來源網絡)

标签: 山寨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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